广东省5家化工企业需搬迁改造 1家已完成,其余4家正着手开始搬迁改造
南方日报讯(记者/李凤祥)4月12日,记者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获悉,广东省有5家化工企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要求,需搬迁改造,目前已有1家企业完成关停转产任务。
江苏响水“3·21”事故发生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高度重视,积极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化工行业安全生产相关整治工作,尤其是针对推进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立即组织安全和化工行业有关专家,到江门、湛江四家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就搬迁改造有关事宜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调研。
2017年8月27日,国务院印发《关于推进城镇人口密集区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的指导意见》,广东省各项工作按照国家的部署和要求有序推进。
据了解,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联合省应急、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和石化、安全、环保方面的专家,严格按照“是否符合两个距离”的要求,对各市上报的43家企业和16个园区逐一评估。
经认真评估,广东省共有5家企业不符合安全距离或卫生防护距离要求,11家园区符合承接化工企业的条件,并按程序联合省应急管理厅将企业名单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应急管理部,并发布承接园区名单。随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将5家需搬迁改造的企业纳入项目库及时跟踪,配合应急管理等部门加强安全环保管理,目前企业搬迁改造进展顺利。其中东莞市1家企业已完成关停转产任务,其余4家正着手开始搬迁改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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