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轮又一轮的政策红利持续为患者“减负” 药品集中采购 给你广东省了多少?
写入今年政府工作报告的药品集中采购,究竟为老百姓看病带来什么新感受、节省多少买药钱?药品降价后,质量会不会“打折”?产能有保证吗?原研药会“断供”吗?围绕这些问题,记者展开了调查。
一粒小药片的“前后身价”
中选的25个品种里,有3个为原研药,其余22个为通过质量与疗效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以原研药为例,来自英国阿斯利康的吉非替尼片,中选价格为547元,相比之前2280元,降幅高达76%,这意味着11个试点城市的百姓可以显著减轻费用负担。
上海是全国率先探索在药品集中采购中试点带量采购的区域,也承担了此次“4+7”试点城市联合采购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据上海阳光医药采购网统计,试点政策在上海上线短短两周,25个中选品种已全部有医疗机构进行实际采购,多家主要药品配送企业反映,由于订单火爆,超出预期,正在加紧备足库存。上海市卫生和健康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金春林表示,通过带量采购,以量换价,药品费用的价格趋向合理。大量的医保资金被合理地节省下来,同时诱导服务和过度浪费等灰色空间也得到了压缩。
一套组合拳的“多点发力”
25种药品价格下降后,如何保障药品的质量和供应,以及其他同类药会不会“消失”,成为老百姓最关心的焦点。
和以往的省级药品集中采购不同,本次“4+7”集中采购试点是在国家仿制药一致性评价工作取得明显进展,部分仿制药达到和原研药质量疗效一致水平的基础上开展的。也就是说,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才有资格与原研药进入下一步的价格竞争,防止“劣币逐良币”。
此次试点采用了“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组合措施,有关部门在试点启动之前,对中选企业和相关药品的生产情况进行了摸底,对企业库存进行定期跟踪,保障中选药品“供得上”。
这意味着,没有中选的药品尤其原研药依然在市场上得以保留,患者并不会突然“被断药”。
质量过硬却没有“营销费用”的药品,在开药阶段如何获得公平竞争的机会?医保部门明确,对采购未中选药品和同类替代品种行为异常的,要加强监督检查频次和力度;对处方用量下降明显的医生,还要加强医师约谈。卫健部门则强调医疗机构要加强处方审核和处方点评,充分发挥临床药师作用,严格落实按通用名开具处方的要求,确保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中选药品,并且将执行情况纳入绩效考核。
一幅新机制的“健康长卷”
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完善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机制”。如何通过改革,给居民带来更多的健康获得感?
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教授胡善联表示,集中采购不仅规避了过去“招采不合一、量价不挂钩、还款不及时”等问题,还会促进药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生命周期”质量监管,让药品采购平台更加阳光透明,鼓励医疗机构使用价格适宜的药品,为减轻百姓看病负担发挥更大作用。近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推进国家药品集中采购试点、短缺药监测应对和医疗救助工作。要完善集中采购制度,加强中标药品质量监管和供应保障,实现降价惠民。认真总结试点经验,及时全面推开。
从去年抗癌药零关税,到今年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正式落地,一轮又一轮的政策红利持续为患者“减负”。让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健康中国”战略,正在一步步变为现实。
据新华社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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