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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问律师吧 (律师回答由广东翔鹏律师事务所律师郑畅提供)

宝安日报 2019-04-08 06:19

罗素:到B市找到周姐后,我们才发现,她已经把卖房所得全部花掉了,致使A市法院判决无法执行。据说周姐敢这么肆无忌惮,就是觉得A市法院的判决管不到生活在B市的她。这时候我该怎么办?

律师:“执行难”一直以来都是法院工作的一大痛点,对当事人来说,执行难不仅造成了直接损失,还造成了精神损害;对权力机关而言,其权威与尊严受到损害,同时也损害了司法公正和法院的形象;对法律的不信任会转嫁为对党和政府的失望,甚至会引发恶性暴力事件,影响社会稳定的大局。为了破解执行难问题,近几年来,最高院联合有关部门出台了一系列措施,其中,“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就是一项非常严厉的措施。

所谓“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行为,法院将对其判处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本罪的构成条件有四个:

1、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

2、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包括应当履行的义务的全部或部分。

3、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的行为。没有能力执行的,不构成本罪。

4、情节严重的行为,是指下列行为:(1)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财产或者无偿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2)担保人或者被执行人隐藏、转移、故意毁损或者转让已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的财产,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3)协助执行义务人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4)被执行人、担保人、协助执行义务人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通谋,利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职权妨害执行,致使判决、裁定无法执行的;(5)其他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情形。

结合本案的情况,周姐在卖房后,本有能力偿还向罗素借款的20万本息,但她心存侥幸,逃避债务,视法院判决为无物。这种情况下,法院执行局可以主动将周姐上述情况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罗素也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案。如果经侦查证实周姐确有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法院将依法判决其相应的刑事处罚。

宝安日报记者 罗慧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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