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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专利金奖奖金提高至30万元 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

信息时报 2019-04-06 00:59

信息时报讯(记者 成小珍 实习生 赖新旖) 记者4日从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新修订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将于5月1日起施行。增设了有关奖项,并提高了奖励金额。

《办法》指出,广东省专利奖增设广东专利银奖,以及中国专利银奖、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嘉奖。同时,从树立标杆的角度出发,将“广东发明人奖”修改为“广东杰出发明人奖”,赋予发明人奖更加响亮的名称。增加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奖励金额。《办法》将每届广东专利奖金奖授奖限额由15项增至20项,奖金由每项10万元提高至30万元;优秀奖授奖限额由55项增至60项,奖金由每项5万元提高至10万元。增设银奖40项,奖金为每项20万元;对获得“广东杰出发明人奖”的个人,奖金由2万元提高至10万元。

调整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项目和奖励金额。《办法》将原“中国专利奖配套奖”更名为“中国专利奖嘉奖”,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100万元的奖励。对获得中国专利银奖或者中国外观设计银奖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每项50万元的奖励。

《办法》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明确“广东省专利奖获奖情况应当记入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档案,并作为职称评聘、职务晋升、业绩考核等重要依据。”《办法》规定,以提供虚假数据、材料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骗取广东专利奖的,追回证书和奖金,并在相关媒体上公布,5年内不予申报广东专利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

三大方面进行调整完善

广东省专利奖由省人民政府设立,包括中国专利奖嘉奖和广东专利奖。《办法》是在2014年施行的《广东省专利奖励办法》基础上,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和《广东省专利条例》,并参考国家知识产权相关文件修订完成。修订后的《办法》主要对专利奖奖项和奖励金额设置、申报和评审制度、有关奖惩制度等三大方面进行了调整和完善。

1.增设了广东省专利奖有关奖项;增加了广东专利奖授奖数量,并提高了奖励金额;调整了中国专利奖嘉奖奖励项目和奖励金额。

2.修改完善了有关申报、评审制度,对申报条件、申报材料、申报方式等方面,对评审程序进行细化规定和调整。

3.优化了有关奖惩制度,规定将专利发明人(设计人)获奖情况作为晋升、考核的依据,完善了骗取广东专利奖的惩处措施,强化了全过程违法违规行为记入诚信档案的要求。

据悉,2014年以来,广东共组织开展了5届专利奖评选,评选出广东专利金奖75项、优秀奖275项、发明人奖49个;组织开展了5届中国专利奖推荐,累计获金奖34项、银奖26项、优秀奖754项,金奖项目数量连续5届居全国首位,获奖项目总数连年创历史新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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