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政府出台“科创12条”提出 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
深圳特区报广州3月27日电(记者 李明)3月27日,记者从广东省政府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省政府出台的《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简称“科创12条”)提出,为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广东率先实施更优人才永久居留政策,在珠三角九市先行先试技术移民制度,缩短外籍人才申请永久居留的审批期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牵头会同相关部门制定了“科创12条”配套政策及实施指引。
据介绍,“科创12条” 在全国率先提出一系列具有超前性、突破性政策措施,提出在经费使用、成果权属、国资管理等方面加大简政放权力度,赋予高校院所、科技人员更大的科研自主权。
“科创12条”提出,实施企业家职称评审直通车制度,科技型企业家可直接申报高级(含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此举有利于强化企业家在科技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科创12条”在全国率先提出的一系列突破性政策措施还包括:新型研发机构可自主审批下属创投公司最高3000万元的投资;允许新型研发机构管理层和核心骨干持有运营公司的“大股”;高校独资设立的资产管理公司可将高校委托或划拨的科技成果自主作价投资,对科技人员实施股权激励;允许高校、科研机构建设的孵化机构自主招租,其租金收入财政全额返还,用于孵化器建设与运营、科技服务人员奖励等。
科创十二条
1.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2.鼓励港澳高校和科研机构承担省科技计划项目
3.推进创新人才高地建设
4.加快建设省实验室和新型研发机构
5.加快高新区改革创新发展
6.加大企业创新普惠性支持
7.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8.促进科技金融深度融合
9.加强科研用地保障
10.提高区域创新发展平衡性协调性
11.加强科研诚信和科研伦理建设
12.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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