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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国防教育条例》解读(下)

梅州日报 2019-03-21 10:53

问:《条例》对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提出了哪些要求?

答:全民国防教育依靠各级领导组织实施,领导干部国防观念的强弱,直接影响国防教育活动的开展。为了突出领导干部是国防教育的重点对象,《条例》规定: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应当列入年度学习计划,结合在职理论学习和业务培训,采取形势报告会、理论授课和组织过军事日、参与军事演练等形式进行;负责培训国家工作人员的教育机构,应当将领导干部的国防教育纳入培训计划,设置国防教育课程。

问:《条例》如何规定学校的国防教育?

答:《条例》专门设置了学校国防教育的条款,并根据现行学校教育制度和不同年龄段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区别不同情况,对学校的国防教育作了具体要求。一是将国防教育的内容纳入小学和初级中学的有关课程,实行课堂教学与课外活动相结合、思想品德教育与养成教育相结合等方式开展国防教育。同时,提倡有条件的学校可以通过组织军事夏令营或者冬令营等形式开展国防教育活动。二是高级中学和中等职业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明确兼职国防教育教员,开设国防教育教学课,开展学生军事训练,使其掌握必要的国防知识与技能。三是高等学校应当将国防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国防教育教员,通过开设军事理论教学课程、开展军事技能训练等方式,对学生进行全面系统的国防教育,使其掌握基本的国防知识与技能。上述规定着重体现了学校是国防教育主阵地的立法意图,并通过在学生中开展形式多样的国防教育活动,保证学校的国防教育常抓不懈,收到实效。

问:《条例》对国防教育活动开展规定了哪些保障条件?

答:针对以往各地开展国防教育活动中存在的保障条件不统一、措施制度不完善等问题,《条例》从人、财、物等方面对国防教育活动提供必要的保障条件:一是经费保障。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国防教育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予以保障;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企业开展国防教育所需的经费分别在本单位预算经费或者职工教育经费中列支。学校开展国防教育活动和组织学生军事训练所需经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额外增加学生负担。二是场所保障。规定了国防教育基地的基本条件和命名制度,并要求各级人民政府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必要的保障。三是教材保障。规定国防教育教材、国防知识读本、国防教育音像制品和网络教育资源的编制或开发及审查机构,特别明确高等学校组织编写的国防教育教材,应当报省负责国防教育工作的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使用。这些都保障了国防教育教辅读物的权威性。四是师资保障。《条例》规定了国防教育教员的选择范围以及培训、管理工作,为开展国防教育活动提供了师资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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