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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二学生辍学后 欲回校复学遭拒

阳江日报 2019-03-19 08:56

本报讯(记者/李柳枝)近日,市民梁女士向12345投诉举报平台反映,她的儿子林某曾在海陵中学就读,八年级第二学期中后期因家庭原因中途辍学。本学期开学伊始,梁女士欲带儿子回海陵中学复学,但被校方以林某辍学后的学籍问题为由拒绝。

梁女士告诉记者,她的儿子林某出生于2002年7月,曾在海陵中学上学,2017年上八年级时由于与同学、老师相处不和睦,以及家庭经济条件不好等原因,在距离期末考试约一个月时辍学离校,但未办理休学手续。“我当时在外地工作,对此事完全不知情。”梁女士表示,儿子年龄还小,希望儿子能继续上学。

今年春季开学时,梁女士带着儿子林某到海陵中学复学,却被校方告知林某的年龄已过了接受九年义务教育的年龄,且其学籍档案无法恢复,无法继续在该校就读八年级。“我认为校方拒收学生的做法不合理,希望他们能让我儿子回校上课。”梁女士说。

针对上述事情,海陵试验区教育局回复称:经调查,林某于2015年9月至2017年6月中旬在海陵中学读书,八年级第二学期中后期中途辍学。期间,海陵中学多次与其家长沟通,要求教育并劝说林某回校读书,但林某最终未回校继续学业,也没有办理休学或转学手续。

对于梁女士要求学校接收林某复学就读八年级一事,海陵中学经研究,认为林某年满16周岁,已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按正常年级晋升其应该在高中教育阶段就读高一或高二。另外,由于辍学时,林某没有办理休学手续,他的学籍在学籍系统里处于肄业状态,根据广东省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相关规定,其学籍没法恢复到八年级状态。因此,海陵中学没能安排林某回校复学。

接到家长的诉求后,海陵中学及时与家长沟通,但家长拒绝到学校商谈。按照林某年龄段,他们建议其就读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如有需求,海陵试验区教育局可以尽量提供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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