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真格!违规经营将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广东省三级联动开展农药联合执法检查
3月12日,广东省农业农村厅组织广州市农业农村局、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到从化区开展农药联合执法检查行动。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农业综合执法监督处,广州市农业农村局综合执法监督处、植保植检处,广州市农业环境与植物保护总站,从化区农业农村局参加了行动。对从化区农药经营单位、水果蔬菜生产基地进行监督检查。
此次检查的重点是农药经营许可证、电子台账、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安全经营、安全用药、农药使用记录等是否规范。记者在现场看到,执法检查人员对经营单位的农药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行检查,对多个批次敌草快产品进行抽样送检。
执法人员还对电子台账和进货记录进行一一核实,核对电子台账和进货记录是否统一,检查定点经营的限制使用农药是否在专柜内摆放、是否具有详实的销售记录,经营单位场所面积是否达标、是否具有消防和通风设施等。检查发现,经营单位均能持证经营,依法建立经营台账,做到了合法经营,但个别经营单位存在电子台账不规范、安全经营意识不强等问题。执法人员责令相关经营单位认真做整改。
在对水果蔬菜生产基地的检查中,执法人员详细检查了用药记录,农药存放仓库,询问了农药采购和使用情况。广东省农业农村厅植保植检处处长陈喜劳仔细询问了火龙果生产过程中病虫害发生情况和利用黄板、套袋等物理防治方法的效果,叮嘱在用药时一定要掌握好安全间隔期,不要用过期药。
检查结果显示,水果蔬菜生产单位均建立了农药使用记录,做到了科学合理使用农药,但仍存在用药记录不规范现象。执法人员现场指明并责令整改。执法人员针对生产基地用药记录提出要求,基地用药时要详细登记用药时间、地点、人员和农药产品名称、用量、防治对象等信息,做到农药使用有据可查、有源可溯。
接下来,广东省将按照《农药管理条例》要求,对农药经营单位和使用单位开展持证经营、经营台账、生产记录、安全生产经营、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等全方面的监督检查。
陈喜劳强调,从2018年8月1日起,农药经营单位必须持证合法经营,农药经营和使用要严格按照《条例》执行。对于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应加强属地监管力度,坚决打击违法经营,加大处罚力度,违法情节严重的将吊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全省目前核发农药经营许可证12566张,其中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1097张,仅供出口33张。限制使用农药规划布局1490家,仍有部分正在审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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