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法巾帼建新功 广东法院6个集体4名个人获全国、省妇联表彰
南方日报讯(记者/尚黎阳通讯员/刘宇靖)近日,全国妇联颁布《关于表彰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决定》,广东法院4个集体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记者同时获悉,广东法院另有2个集体3名个人获省妇联表彰。
此次广东法院受到全国妇联表彰的有:紫金县人民法院立案庭、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审判事务管理办公室、封开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3个集体被评为“全国巾帼文明岗”,怀集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先进集体”,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庭长黄娟敏被评为“全国巾帼建功标兵”。获得省妇联表彰的有: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法院执行局被评为“广东省三八红旗集体”,河源市中级人民法院黄莉、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朱莉娜、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卢健如3名个人被评为“广东省三八红旗手”。
近三年来,广东法院有43个集体14名个人获全国和省妇联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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