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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发出拒燃烟花爆竹倡议书 违规燃放将依法处罚100—500元

南方日报 2019-01-30 06:20

南方日报讯(记者/张子俊通讯员/粤环宣)春节来临,又到了烟花爆竹集中燃放时期。1月29日,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出《同在蓝天下,共爱一个家!拒燃烟花爆竹倡议书》,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禁燃区不燃放烟花爆竹,违规燃放烟花爆竹将处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

省生态环境厅倡议,严格遵守禁燃烟花爆竹法律法规和当地政府规定,在禁燃区不燃放烟花爆竹,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悬挂灯笼、摆放鲜花等更安全、更环保的方式进行替代,并宣传禁燃烟花爆竹理念,劝导亲友响应,对违规行为进行劝阻。

1月18日,生态环境厅已经向各地市发函做好爆竹烟花管控工作。春节期间,若预测有大气重污染过程或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气象条件时,应提前采取扩大禁燃区域范围、临时限制性禁燃、加大洒水频次、强化巡查力度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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