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均可支配收入35810元 同比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6.2%
数字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马汉青、通讯员粤调报道:国家统计局广东调查总队23日发布,2018年广东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5810元,比上年增长8.5%,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2%。按常住地划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44341元,比上年增长8.2%,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5.9%;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7168元,比上年增长8.8%,扣除价格因素影响实际增长6.8%。
从收入构成来看,2018年全体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4749元,增长7.4%,占可支配收入的69.1%;人均经营净收入4735元,增长7.1%,占13.2%;人均财产净收入4131元,增长14.7%,占11.6%;人均转移净收入2195元,增长13.9%,占6.1%。
据分析,2018年,广东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运行态势,城乡从业人员就业状况总体稳定,各级政府通过鼓励创业拉动就业、帮扶困难企业职工稳岗转岗等系列措施,多方保障就业率,为居民工资收入增长提供了有力保障。同时,政府积极降低企业经营成本,扩大对外开放,支持经营市场健康发展,对中小企业支持力度增大,保障了居民经营收入的稳定增长。此外,通过提高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困难人员补贴、提高失业保险金、扩大城乡居民医保覆盖面并提升医保报销幅度等一系列惠民政策,推动了居民转移性收入的大幅提升。
人均可支配收入
44341元
比上年实际
增5.9%
17168元
比上年实际
增6.8%
2017年
2018年
2018年
2017年
农村居民
城镇居民
人均收入构成
工资性收入
24749元
经营净收入
4735元
13.2%
69.1%
11.6%
6.1%
财产净收入
4131元
转移净收入
2195元
2018年广东居民
新闻推荐
南方农村报讯据《南方日报》报道,广东人大代表履职再出新“利器”。记者22日从省人大常委会了解到,面向全国、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