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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不上交广东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

南方农村报 2019-01-21 10:59

2018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南方农村报记者欧阳胜勇

通讯员粤司宣

2018年以来,广东省司法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高质量完成省民生实事,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努力实现“矛盾不上交”,为深化改革开放、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一流法治环境。

高质量完成省民生实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2018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也是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省政府将“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纳入广东2018年十件民生实事,是以实际行动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枫桥经验”在广东落地生根、开花结果的具体工作举措。省司法厅党委紧紧抓住这一契机,将其纳入年度重点工作,积极拓展人民调解领域,创新人民调解工作机制,助力打造新时代广东升级版。

一直以来广东省人民调解工作还存在着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广而不密”,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工作有待规范,人民调解员队伍整体素质不高、专职人民调解员比例过低,人民调解信息化建设相对滞后,工作保障落实还不够到位等问题,在粤东粤西粤北经济欠发达地区尤为突出。

为解决这些短板,广东省司法厅在五个方面固强补弱,创先创新,打造新时代广东人民调解升级版。一是紧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等重大工作部署,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加强对全省2277个相对贫困村的人民调解等工作,开展司法行政系统“法治扶贫”;全省各县(市、区)积极实现环境污染纠纷人民调解组织全覆盖,积极参与化解因环境污染引发的各种矛盾纠纷。二是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进一步落实省政府民生实事,健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筑牢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三是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完善工作机制,确保“以案定补”落到实处。四是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重点加强物业管理、知识产权、环境保护、金融、消费等行业专业人民调解组织建设。五是建立“访调对接”工作机制,积极开展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纠纷化解工作。

省司法厅还出台《广东省司法厅关于落实省民生实事加强人民调解工作健全社会矛盾纠纷化解机制行动计划》《省民生实事人民调解专项资金管理使用规范指引》等文件,健全制度配套,细化了45项具体措施,并把人民调解工作划分为基础工作、提升工作和创新工作三个层面,按照“强底板、补短板、做样板”的目标,对全系统报送的45个基础项目、47个提升项目和49个创新项目分别列项。全省有7个市参照省政府做法,将人民调解工作纳入当地民生实事。

在省委省政府的重视、关心和支持下,全省落实省民生实事撬动地方财政配套资金2.87亿元,推动乡镇(街道)新增专职人民调解员4469名(其中落实省民生实事任务指标1241名),全面建立“以案定补”制度,案件调解成功率98.2%,省民生实事三项任务指标圆满完成。

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第一道防线”作用

目前,全省形成了以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为主导,农村、居委(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为补充的多层次、宽领域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体系,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

2018年8月9日18时许,深圳市龙华街道建达路某商住楼一工人姬某在进行住房改造工程施工作业中意外高坠,后送往医院抢救,于2018年8月9日19时许抢救无效死亡。

双方当事人多次调解未果,8月15日上午,姬某家属与施工方前来龙华街道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寻求帮助,值班律师指引双方当事人申请人民调解。龙华街道司法所立即安排调解员进行调解,及时安抚劝导死者家属,稳定其情绪,同时调解员对双方当事人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双方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解决纠纷,最终达成调解协议,深圳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最终支付姬某家人赔偿款共计605000元。在调解员引导下,双方当事人一致同意对调解协议申请司法确认,调解室连线龙华区人民法院进行远程在线司法确认,经法官审核材料后,作出民事裁定书。

龙华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龙华区远程司法确认试点单位,为辖区群众提供更加便利有效的纠纷解决办法。随着“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宣传和开展,“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便捷、高效、免费等优势逐渐被群众认可和接受。

省司法厅不断加强人民调解组织的规范化建设,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建立各类人民调解组织,扩大人民调解组织的覆盖面,全省现有人民调解委员会31898个,全省村(社区)实现全覆盖,同时大力推进人民调解组织规范化建设,2018年以来建立市、县两级人民调解省民生实事工作示范点206个。

省司法厅积极参与司法体制改革,着力推动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相互衔接,联合省委政法委下发《关于打造新时代广东“枫桥经验”进一步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的意见》,助力提升基层社会治理水平;联合省法院出台《关于加强家事纠纷调解工作的意见》,促进人民调解工作与家事审判的有效联动,县级行政区域均设立婚姻家庭人民调解委员会;联合省信访局出台《关于建立人民调解参与信访矛盾化解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全面铺开访调对接工作;加强与人民法院、公安部门的协调配合,促进人民调解等公共法律服务在“道交一体化”工作中的有效衔接。

创新发挥“互联网+”优势

按照省“数字政府”建设规划(2018-2020年),省司法厅筹备将人民调解服务上线“粤省事”小程序,构建“线上30秒、线下半小时”的公共法律服务圈。通过指导广州市司法局与腾讯公司深度合作,在全国率先上线基于微信小程序的广东羊城“慧”调解小程序,有效缩减调解流程和时间,节约调解成本,获得司法部充分肯定。

广东在调解品牌的建设上不断下功夫,目前已建成“敬叔调解室”“西区胡健仪人民调解工作室”“梁姨调解室”等40个品牌调解工作室,并形成广东广播电视台《和事佬》、江门市电视台《敬叔调解室》等两个电视调解品牌,品牌化效应不断显现。

此外,人民调解工作领域也得到积极、持续的拓展,由婚姻家庭、邻里、损害赔偿等传统常见性、多发性民间纠纷领域,向环境污染、知识产权、金融纠纷、商会(商事)等社会热点、难点领域拓展,并向涉外、互联网等新型纠纷领域积极探索,为服务三大攻坚战、化解民营企业矛盾纠纷畅通人民调解渠道。如广州率先在涉外重点行业和领域建立引入外国籍调解员参与调解涉外纠纷工作机制,腾讯公司成立深圳市腾讯互联网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成立汕头市总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东莞市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打造汕尾市综合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中心。

各地市积极打造本地版“枫桥经验”

近年来,广东各个地市的司法行政机关积极打造本地各具特色的“枫桥经验”,一些创新的做法甚至在全国范围内引起关注。

2018年7月,位于广州市越秀区的“英艳家事纠纷调解工作室”正式运作,这是全国首个以司法所所长个人名字命名的调解工作室。除此之外,越秀区还先后挂牌成立了六个以律师、退休法官、资深专家命名的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与金融局成立了金融纠纷调解室,推动设立金融仲裁院、金融法院。与人社局设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室,以及与公安分局在拘留所、派出所、交警大队设立调解室。在涉外国人纠纷领域,依托街道外国人服务中心设立“登峰街外国人法律服务工作室”,聘请了12名外国人成为调解员,不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推动新时代“枫桥经验”落地开花,生根结果。

2018年11月,东莞市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作为全市首个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南城街道东莞大道浙商大厦成立并揭牌运作。

东莞市浙江商会人民调解委员会,是东莞市商会领域成立的第一个人民调解组织,现有委员3人,调解员若干名,由商会法律顾问及律师等担任特邀兼职人民调解员,主要受理涉及商会会员的各类民间纠纷,包括会员间、会员企业与职工间、会员与生产经营关联方面、会员与其他单位或人员间的纠纷,以及其他适用人民调解的民间纠纷,是东莞市继医调委、版调委等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成功运作之后的又一创新,是人民调解组织在东莞市商会领域的拓展延伸。对于促进矛盾纠纷调解规范化、法治化,实现应调尽调、就地化解、矛盾不上交,为东莞市非公有制企业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018年12月,佛山市禅城区专业人民调解中心正式揭牌运作,“一门式”受理禅城区范围内发生的各类矛盾纠纷。中心作为禅城区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协调联动的工作平台,对全区矛盾纠纷做到统一受理、集中梳理、归口管理、依法处理、限期办理。落实调解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现全区矛盾纠纷案件“一门式”受理、登记、分流、承办、督办、结案各个环节的有效衔接。

目前进驻中心的有五个区级专业人民调解委员会和四个镇街调委会,以及各村居调委会。同时,成立了由医生、律师、公职人员等共52人组成的禅城区人民调解专家库,作为“智囊团”,对各专业调解组织解决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把脉问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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