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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晒2018年“扫黑除恶”成绩单,累计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 321人当“保护伞”被移送司法

深圳商报 2019-01-17 06:26

(驻穗记者 张莹)16日上午,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政府新闻办联合举行广东省2018年度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新闻发布会,晒出广东“扫黑除恶”首年的成绩单,并发布十大典型案例,对举报黑恶势力犯罪线索有功群众代表公开发放奖励金。

据悉,去年以来,省扫黑除恶办、省公安厅联合制定出台了《广东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群众举报奖励办法》,目前全省累计已发放举报金1300多万元。基层干部反映,某些作恶已久的黑恶团伙被打掉以后,当地群众自发走上街头,放鞭炮打横幅表达喜悦之情。

记者会上获悉,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充分肯定广东工作,指出广东的一些做法为全国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供了可资借鉴的经验。一是打掉了一批涉黑涉恶团伙,依法严惩了一批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分子。公安机关先后开展5轮集中收网行动,累计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88个,恶势力犯罪集团334个,刑拘犯罪嫌疑人5.3万人,查封、冻结、扣押涉案资产85.4亿元。检察机关共起诉涉黑涉恶案件2087件7510人。全省法院共作出生效判决601件2361人。

二是深挖彻查了一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和“保护伞”,有力推动了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纪检监察机关把扫黑除恶与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相结合,一年来共处置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6927件,立案1853人,其中厅级干部3人、处级干部7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05人,组织处理171人,移送司法机关审查起诉321人,有力破除了黑恶势力的“关系网”“保护伞”。

三是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加强,为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提供了坚强组织保证。省委出台实施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各级组织部门共排查整顿软弱涣散村(社区)党组织1402个(其中因涉黑涉恶纳入整顿214个),立案查处涉黑涉恶村(社区)干部373人,基层干部队伍得到有效净化,基层党组织战斗力明显提升。

四是强化行业监管,有效治理了一批行业乱象。坚持边打边治边建,压实行业主管部门责任。省公安厅、省自然资源厅等10多个具有行业管理职能的成员单位均部署开展了多轮行业治乱专项行动,健全和落实市场准入、日常监管等工作机制,有效堵塞了行业管理漏洞,最大限度挤压了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据介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带动下,2018年全省刑事警情、治安警情、刑事立案同比分别下降18.4%、5.7%和8.1%。由第三方机构组织的测评显示,2018年广东群众安全感得分提高2.02分,相比2017年提升2.5个百分点。许多基层干部反映,开展专项斗争以后,征地拆迁等“难事”推进起来比过去顺畅多了。

广东省扫黑除恶办负责人表示,2019年,广东将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围绕三年为期目标,着力在深化打击、深挖幕后、依法严惩、综合整治、源头治理上下功夫,对重点案件、重点问题、重点地区开展攻坚,同时坚持边打边治边建,从打击为主向打击、整治并重转变,从政法、纪检监察、组织部门为主向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动转变,不断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努力争取更大的成效。

典型案例

2018年9月,湛江市扫黑除恶办收到中央扫黑除恶第8督导组移交的反映吴川市覃巴镇党政有关领导涉黑涉恶腐败及充当“保护伞”问题线索后,将该线索转交给吴川市扫黑除恶办处理。吴川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扫黑除恶办主任陈甫明等人违反“上提一级”“县区兜底”的线索管理规定,将该问题线索泄露给有关被举报人,被举报人打电话到举报人家中质问和威胁举报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最终,有关责任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被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有的受到开除党籍、政务撤职处分,按办事员重新安排工作,并调离纪检监察机关,还有16名党政领导干部分别受到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等不同程度的问责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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