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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前5月广东近九成天数空气优良 主要江河水质稳定14市空气质量改善

南方日报 2018-06-05 0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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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5日是世界环境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4日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去年及今年前5月全省环境质量状况。通报显示,2017年广东省在经济保持7.5%的增速下,全省环境质量总体平稳,其中全省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165个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率为80.6%。今年1月—5月,全省环境质量总体保持平稳,城市空气质量良好,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保持100%;主要江河水质总体稳定,局部水域水质有所下降。

●南方日报记者谢庆裕通讯员粤环宣

水环境质量??

73.5%断面水质优良12.7%劣Ⅴ类

改善水环境质量是广东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难点重点。通报显示,2017年以及今年前5月,163个在用集中式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为100%。2017年165个省地表水考断面中,水质优良率为80.6%,同比上升1.2%,劣Ⅴ类断面占9.7%,与上年持平。然而在2018年1月—5月,省地表水考核断面中,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73.5%,同比下降3.0%。劣Ⅴ类断面比例为12.7%,同比上升2.5%。

今年前5月,21个地级以上市中,珠海、韶关、河源、东莞、肇庆、云浮6个市达年度水质目标,广州等15个市仍未达标。按断面年度目标评价,全省44个断面未达标。

前5月,北江、西江、东江干流及其主要支流,韩江、漠阳江、鉴江、南渡河、珠江三角洲的主要干流水道水质优良;南山河、龙岗河、坪山河、深圳河、石岐河、练江及东莞运河7个江段水质属重度污染。

●分析

排放量大降雨偏少致优良水质比例略降

对今年前5月优良水质比例有所下降的情况,省环保厅监测科技处处长林文分析,一是因为全省的工业、生活和农业污染面源污染物排放总量依然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还没有实现根本性的改善,生活污水截污纳管率不高,产业结构升级和优化还不够充分。二是今年1月—4月全省降雨较常年减少约三成,水量减少导致水体自净能力下降。三是1月—2月是枯水期,监测采样期恰逢全省强降雨,枯水期的强降雨,导致面源积累的污染物集中被雨水带进江河,导致超标断面增多。如北江流域、广州珠江段等水质同比下降明显,各断面均呈现出以氨氮、总磷及耗氧指标为主要污染物的水质下降特征。四是国家上收监测事权后,仅以退潮水质进行评价,相对于以前用涨潮和退潮平均值进行评价,对全省水质评估有一定影响。

空气质量??

中山佛山江门云浮空气质量改善较大

通报显示,2017年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良好,全省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优良天数)比例平均为89.4%。酸雨方面,去年全省17个地级以上城市出现酸雨,8市受酸雨污染,酸雨频率为19.8%。

2018年1月—5月,全省各城市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平均占近九成,除PM2.5外,其余五项污染物评价浓度均达到国家二级标准。2018年1月—5月,全省环境空气质量6项监测指标全面达标的城市共10个,分别为深圳、珠海、汕头、河源、惠州、汕尾、中山、阳江、湛江和茂名。14个市环境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其中:中山、佛山、江门、云浮改善较大。7个市环境空气质量下降,其中:揭阳、潮州、清远、韶关下降幅度较大。

自2015年开始,臭氧反超PM2.5,在广东空气质量的首要污染物中占比最高。数据显示,2017年,臭氧浓度同比上升10.9%,今年1月—5月,臭氧作为主要的首要污染物占比为42.9%。

●分析

高温与机动车增多等原因致臭氧升高

林文表示,广东在大气污染防治方面早关注、早预防、早行动,在全国率先实施主体功能区差别化环境准入政策,制定更严格的地方排放标准,通过减排倒逼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产业合理布局,通过多年努力,成效显著,2015年到2017年,全省及珠三角空气质量连续三年达标,完成国家大气考核目标,获得生态环境部的充分肯定。

对近年来臭氧浓度虽然达标但升高趋势明显的情况,林文分析这主要有几方面原因:一是臭氧的前体物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比如机动车数量持续增加导致了氮氧化物排放量增加。此外,广东家具、涂料、制鞋、印刷、集装箱行业企业众多,挥发性有机污染物排放量大,容易导致臭氧生成。二是高温强光照射,促进臭氧污染加重。三是全球和区域臭氧浓度背景值持续上升,进一步抬高了臭氧浓度。

林文表示,近年来环保厅和科技厅已经组织专家团队加强了对臭氧生成机理的研究,同时开展臭氧“削峰”行动,建立精细化的管理机制,来控制臭氧上升趋势。

■热点关注

163家企业被查出涉嫌固废环境违法

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通报广州市海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倾倒污泥问题,引起社会关注。4日,省环境保护厅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相关部门已经对涉事的企业进行处罚。纪检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近期也会作出进一步的处理。“海滔事件”出现后,省环保厅结合清废行动,在全省抽调执法人员54人,组成12个专项督查组,于5月21日至31日,进驻有关地市全面开展“打击固废环境违法专项督查行动”。

截至5月26日,12个督查组共督查企业325家,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281家(占总检查数的86.46%)、共计有716个环境问题。其中,涉嫌环境违法的企业163家(占总检查数的50.15%),共计332个环境违法行为。下一步省环保厅将梳理各地案件查处及整改落实情况,重点督办涉嫌环境犯罪案件或环境风险隐患较大的固废堆放点等问题。

据近日印发实施的《广东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到2020年,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至2020年年底,广州、深圳、珠海、佛山、惠州、东莞、中山、江门、肇庆等珠三角城市和韶关、梅州等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城市率先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

157个水源地环境问题完成整治

根据生态环境部、水利部的统一部署,今年起全省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专项行动。笔者从省环境保护厅了解到,通过前期摸底排查,广东省225个水源地共发现环境问题1052个,2018年年底前要完成地级水源地742个环境问题的整治,2019年年底前要完成县级水源地310个环境违法问题的整治。截至2018年5月底,共完成157个环境问题整治,其中地级水源地环境问题104个,县级水源地环境问题53个。公众可扫描下方二维码查看整治情况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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