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们注意!15日至18日 粤高速公路禁止这类车辆通行
为加强“端午”期间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安全管理,广东省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2018年“五一”“端午”期间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决定2018年6月15日零时至6月18日24时,省内高速公路禁止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通行(运送自来水生产用的液氯运输车辆,为机场、加油(气)站配送成品油料、液化石油气、天然气的运输车辆,及医用氧运输车辆不受限制)。
据悉, 《通告》所称的危险货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蚀等危险特性,在道路运输过程中,容易造成人员伤亡、环境污染或者财产损毁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材料或物品。危险货物以列入<危险货物品名表>(BG12268))的为准。违反上述限行规定的,将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给予处罚。
广东省公安厅交通管理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将要求各地公安交警部门会同高速公路路政部门加大巡查力度,强化路面管控,制定完善应急处置预案,遇有重特大交通事故、严重交通堵塞等紧急情况,及时通报情况,迅速采取流量控制、分流疏导等措施,及时有效处置突发事件,确保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据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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