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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出台新政策对民办学校实行非营利性、营利性分类管理 非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可自主定价

新快报 2018-05-08 00:01

■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新政不会导致幼儿园学费猛涨。新快报记者 郗慧晶/摄(资料图)

日前,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的实施意见》(下称《意见》)。《意见》明确:全省1.52万所民办学校都将进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的分类管理;收费上,除义务教育学校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其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昨日上午,省教育厅党组成员、巡视员赵康对《意见》进行了解读。他表示,“放开市场价依旧会有各部门监管,不等于可以漫天要价。”

■新快报记者 王娟 通讯员 粤考宣

背景

民办学校占学校总数45%

赵康介绍,民办教育起步早、发展快、体量大。既有完全由民间资本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也有一些“民办公助”的民办学校;既有面向选择性教育开设的特色鲜明的高端民办学校,也有满足基本学位需求的普惠型民办学校。

据统计,截至2017年底,全省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幼儿园,不含培训机构)1.52万所,占学校总数的45.15%。在校生692.84万人,占在校生总数的31.2%。

据介绍,民办教育的发展,弥补了公办教育资源的不足。同时,提供了多样化的教育服务,满足了人民群众特色化、选择性的教育需求。此外,更是缓解了公共财政压力。调动了多元投资主体兴办教育的积极性,开辟了社会资源向教育资源转化的有效渠道。

但民办教育在发展过程中,也存在学校之间发展不平衡、内部治理不规范、质量特色不够突出等问题。为此,广东省将实施民办教育非营利性和营利性分类管理、差别化扶持,促进民办教育健康发展。目前,分类工作才刚刚开始,相关配套办法将陆续出炉。

收费

扩大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

在收费政策方面,《意见》放宽了民办学校的收费限制,明确了民办学校的收费市场导向,按照市场化改革方向扩大了民办学校收费自主权。

其中,义务教育阶段民办学校的收费,原则上实行政府定价,视相关改革进程及市场竞争程度适时放开;其余各级各类民办学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赵康表示,目前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收费定价权,实际上已经下放到了各地市,各地市可根据当地的情况灵活制定政策。

《意见》同时要求,民办学校的收费行为,应当规范,应当做好公开、公示等工作,杜绝乱收费。民办学校可以按学期或学年收费,收费项目、标准和方式应在招生报名开始前不少于30天向社会公示,不得在公示项目和标准之外收取其他费用。

《意见》同时明确,要加大对义务教育民办学校的财政扶持力度。要按不低于公办义务教育学校生均公用经费的标准补助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对按规定可继续向学生收取学费的,须扣除公用经费补助标准部分。

因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只能选择非营利性管理。赵康表示,对于现有民办学校(捐资办学的除外),选择登记为非营利性民办学校的,终止时,学校财产依法清偿后有剩余的,应根据出资者申请,综合考虑2017年8月31日前的出资、取得合理回报情况以及办学效益、继续办学时间长短等因素,按“一校一策”原则对出资者进行补偿或奖励,其余财产继续用于其他非营利性学校办学。“但在具体实施上,全省也不搞‘一刀切\’,要求‘一市一策\’、‘一县一策\’、‘一校一策\’,支持地方结合当地实际,大胆创新和探索。”

亮点

●教师

民办与公办同等待遇

《意见》要求,要切实加强民办学校师生和举办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在对教师权益保护上,明确要建立健全政府、学校、个人合理分担的社会保障机制;支持各地向民办学校教师发放从教津贴;鼓励民办学校职工建立年金等补充养老保险;在教师培训上,民办学校教师与公办学校教师坚持同系列、同要求、同待遇;民办学校教师的职称评审、科研立项、评先评优等方面与公办教师同等待遇。

●奖学

不少于5%的学费收入

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在对学生权益的保护上,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接受资助以及评选表彰等方面享有同级同类公办学校受教育者的同等权利。

此外,强调了民办学校应当落实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的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的规定。

●用地

统一按科教用地管理

在用地政策方面,《意见》明确民办学校建设用地按科教用地管理,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各地在分配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时要适当向民办学校倾斜,新建民办学校的教育教学设施用地申报新增建设用地,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的,要在土地利用年度规划中优先安排。对于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民办学校设施用地,按划拨等方式供地。

●税收

非营利民校与公办一致

税收优惠政策方面,明确了非营利性民办学校享受与公办学校同等的税收优惠政策。对企业支持教育事业的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照税法有关规定,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年度利润总额12%的部分,准予结转以后三年内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个人向民办学校捐赠的,在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中全额扣除。

影响

普惠性幼儿园价格不会猛涨

义务教育之外的收费会大涨吗?对于大家都关心的问题,省教育厅相关负责人也作了相关解答:作为走在民办教育前列的广东省,经过20多年的发展,各方面都已相对成熟,因此,不会出现乱收费的情况。

相关负责人解释,即使出现因供需等原因可能出现价格上涨的情况时,政府也有很多调控的方式。赵康强调:“市场调节不等于其可以漫天要价,相反,政府的发改、工商、教育等部门都将对其进行监督。但具体收多少钱,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实行‘一校一策\’。”

在大家都关心的民办幼儿园方面,政府在教学资源严重不足时,就将在规划上加快审批设置,补足资源,避免因为供需紧张而引起可能的涨价;此外,广东省政府也通过学前教育“三年计划”等方针的实施,加大普惠性幼儿园和公办幼儿的比例,通过公办教育资源的不断扩充,从而平衡市场价格。

此外,广东的普惠性幼儿园都是以县区为主进行管理,每个县区都有自己的管理办法,这类办法一般都是3-5年为一个期限,这个时间内,价格将分等级进行统一指导。3-5年之后,县区再根据实际的规划进行适当修订。因此,教育厅相关人士表示:“普惠性幼儿园价格的上涨,都会在可控范围内的,市民不必担心普惠性幼儿园价格会猛涨。”

《意见》再度明确加大对普惠性幼儿园扶持力度。要求各地切实采取措施,通过生均公用经费补贴、幼儿园教师补助等各种方式,加大对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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