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国税制定方案迎接深化增值税改革红利发放 确保纳税人 今起顺利开票正常申报
羊城晚报讯 记者严丽梅,通讯员陈为迪、蒋琳珊报道:今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三项利好政策正式落地。记者4月30日从广东省国税局获悉,为迅速落实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保障纳税人从5月1日起顺利开票、6月1日起正常申报,税务机关第一时间就制定了工作方案,精心备战助力纳税人顺利开票及完成正常申报工作。
为确保纳税人应享尽享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红利,切实助力实体经济发展的环境越来越优,广东省国税局将改革工作细分为12大项53小项工作任务,同时优化出口退(免)税业务办理流程,对申报和进料加工手册核销流程、备案和免抵退税申报资料以及表证单书与优化数据传输等方面进行简化,使得纳税人退税更加便捷高效。
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红利可具体概括为:更省钱、更公平、更轻松。
更省钱主要体现在增值税税率直接降低了1%。此次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增值税税率从17%降至16%,将交通运输、建筑、基础电信服务等行业及农产品等货物的增值税税率从11%降至10%。“增值税税率降低可谓是最直接的减负红利了,给到纳税人手中的是最实在的真金白银。”广东省国税局货劳处的相关负责人介绍。
更公平主要体现在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统一。为了进一步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此次,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工业企业和商业企业小规模纳税人的年销售额标准由50万和80万元上调至统一的500万元,另外还明确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的单位和个人,在2018年12月31日前,可由纳税人发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并可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
更轻松主要体现在一次性退还留抵税额。此次三项深化增值税改革措施中,留抵退税政策受到很大关注。国家将对装备制造等先进制造业、研发等现代服务业符合条件的企业和电网企业在一定时期内未抵扣完的进项税额予以一次性退还,切实减轻企业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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