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中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 (2017)中投破管字第5号
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9月12日裁定受理广东中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下称中投公司)破产重整一案,并于2017年9月29日指定广东卓凡律师事务所担任中投公司管理人。
为维护全体债权人、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及债务人的合法利益,管理人现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重整投资人。现将招募事项公告如下:
一、意向重整投资人资格条件
1、拥有运营与中投公司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且为实缴注册资本1亿元以上(含1亿元)的公司法人;
2、两个或两个以上主体组成联合体报名的,联合体累计实缴注册资本须符合上述第1项条件,且联合体成员须为中投公司债权人;
3、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未列入失信行为人员名单等。
4、意向重整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者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重整投资人不具备重整投资人资格。
二、重整投资人遴选程序
1、经管理人审核,符合上述条件的报名人即为意向重整投资人;
2、根据中投公司债权、资产情况及购房者诉求,管理人将向意向重整投资人出具重整方案征询函;
3、意向重整投资人根据管理人出具的重整方案征询函制定重整投资方案;
4、意向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及相应保证金后,管理人将向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披露所接收的全部重整投资方案,并在人民法院及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监督下择优在意向重整投资人中选定重整投资人;
5、在管理人选定的重整投资人后,管理人将根据其提交的重整方案制定重整计划草案交由债权人会议表决。
三、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4月18日下午5:00;
2、报名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城区下埔惠沙堤滨江大厦堤上三楼;
联系人:陈红霞13824204228
四、中投公司基本情况、保证金数额及交纳方式、报名文件的编制要求等内容,请扫描公告后二维码或复制下载链接下载《广东中投实业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说明》。广东中投实业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2018年3月20日
《广东中投实业有限公司意向重整投资人招募情况说明》下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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