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伤人谁负责?
律师:
上周日晚上,我和女儿吃完晚饭出去散步。走到一家临街商铺,看到几个人围着店主家饲养的一只狗,我女儿挺喜欢狗的就凑上前逗狗玩。一会儿又来了一只小狗,两条狗都是套着绳索的,几个人围着两只嬉戏打闹的小狗玩。两条狗的主人都说,狗都是定期打预防针的,不咬人,让大家放心。这时候,从隔壁酒店过来了几个满身酒气的人,其中两人看到小狗就冲着小狗大声吼叫,其中一只小狗挣脱绳索冲向了那个人,猛咬两口。围观的人都被吓坏了纷纷逃离。我女儿和另外一个小孩因跑得慢也被咬伤了。请问:我们应该找谁索赔?读者:朱女士朱女士: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七十八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第八十三条规定:“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本案中,那个饮酒者挑逗小狗,具有明显的过错,狗的饲养人在小狗已经兴奋的时候,也没有充分预料事情的发展结果和顾及到周围孩子的安全。因此,您可以向狗的主人即饲养人、管理人以及那个饮酒者索赔。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
律师:罗如洪 孙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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