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转移需哪些手续? 律师解惑
律师:
我最近办好了出国手续,要到国外与我的老公团聚了,可手头还有一些事情没有了结。我的公司已经转让给我弟弟经营了,相关的变更手续已经办好,没有什么问题了。但我私人还有一些未到期的债权债务没有处理,有两个朋友还欠我100多万元,分别是明年2月、8月到期。另外我今年3月份资金周转需要,跟我的同学借了60万元,明年3月份到期。目前我急着出国,手头也没有太多的闲钱还给同学,我那两个朋友手头也不宽裕,无法提前还款给我。我就和弟弟商量好,我出国后,由我弟弟帮我收账和还钱。请问:我将债权、债务都转让给弟弟的话,要跟我朋友、同学做些什么手续?读者:蒋女士蒋女士:
根据我国《合同法》第八十条规定:“债权人转让权利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人转让权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经受让人同意的除外。”第八十四条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本案中,涉及到债权债务概括移转,实际包括了债权让与和债务承担两个行为,您将您对朋友的100多万元的债权让与给您的弟弟,同时将您对您同学的60多万元债务也转让给您的弟弟承担偿还义务,按照上述法律规定,您的100多万债权的转让应该通知您的两个朋友,告知他们到时候还钱给您的弟弟。您借同学的60多万元债务,应该得到您同学的同意,同意由您的弟弟到期偿还该笔借款。
广东商盾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如洪 孙 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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