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取、贩卖手机号 一犯罪团伙被东莞警方捣毁

信息时报 2021-06-18 01:09

图为犯罪嫌疑人。 □文、图 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通讯员 管萱萱

近日,东莞公安机关根据广东省公安厅“净网2021”专项行动部署,组织警力在辖区25个镇街同时开展收网行动,一举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成功捣毁一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团伙。

2020年底,东莞警方在工作中发现,有网民在网络上有组织地盗取、贩卖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并规模性注册各类网络虚拟账号对外销售进行非法获利的行为。

掌握线索后,东莞公安立即组织专人开展深入侦查。随着侦查的深入,犯罪嫌疑人邬某萍、莫某慕浮出水面。经查,邬某萍、莫某慕通过拉拢手机店员工,让其利用工作便利,在开通新手机号、为客户修理手机时,盗取客户手机号及验证码,继而注册各类网络虚拟账号后再贩卖获利。

在掌握确凿证据后,今年5月19日,在省厅网警总队的统一指挥下,东莞警方出动警力380人开展统一收网行动,共捣毁窝点84个,抓获犯罪嫌疑人113人,扣押涉案手机148台,现场核实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手机验证码短信内容6000余条。

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据警方介绍,公民个人信息泄露后,可被犯罪分子利用进行“薅羊毛”、电信诈骗、非法洗钱等各类黑灰产违法犯罪活动。

警方提醒,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非法获取并向他人出售公民个人信息的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广大市民在办理电信业务时,一定要到正规的运营商服务点,切勿为了贪图方便,委托他人办理业务。在平时,也要有意识的保护好个人信息安全,不要轻易出借自己的身份证等证明文件,更不要将验证码告诉他人。

普法时间

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

新闻推荐

大朗将升级改造凤山农业科技园 建设城市农业主题公园,打造生态农业旅游观光胜地

■凤山农业科技园风景优美,是大朗镇游人观光的热点大朗供图本报讯6月11日下午,大朗召开凤山农业科技园改造提升方案汇报会,...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