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去市妇幼保健院就诊要这样做

东莞日报 2021-06-05 10:37

6月2日,市妇幼保健院发布了疫情防控期间就诊须知,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前往市妇幼保健院就诊时,需配合医院做好相关工作。

同时,医院提醒患者,目前市妇幼保健院南城分院暂未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暂不能接诊有发热症状(体温≥37.3℃)患者、粤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患者、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有以上情况的患者须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总院就诊。

门(急)诊就诊患者有哪些要求

1.全体人员进入医院必须正确佩戴口罩(请勿佩戴带阀门的口罩)、提供来院当天的粤康码,主动配合医务人员测量体温和流行病学调查。

2.门诊已全面推行预约就诊,非急诊患者请提前预约。请按预约时段提前15分钟到门诊各专科报到候诊,请勿过早聚集。

3.有发热症状(体温≥37.3℃)患者、粵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患者、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需到我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如实告知我院医务人员。

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是指以下情形:

发病前14天内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

发病前14天内与新冠病毒感染的患者和无症状感染者有接触史;

发病前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

聚集性发病(14天内在小范围如家庭、办公室、学校班级等场所,出现2例及以上发热和/或呼吸道症状的病例)。

4.所有发热患者均需完善新冠肺炎核酸检测,在核酸检测结果未出来前不得离开发热门诊范围。

5.为避免交叉感染,减少人群聚集,严格执行“一人一诊一室”,进入医院后全程保持1米距离,避免人群拥挤。

6.东莞市妇幼保健院南城分院暂未设发热门诊/发热诊室,暂不能接诊有发热症状(体温≥37.3℃)患者、粤康码为黄码或红码患者、有新冠肺炎流行病学史的患者;有以上情况的患者请到东莞市妇幼保健院总院就诊(东莞市东城主山社区振兴路99号)。

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有哪些要求

1.住院病区实施封闭性管理,所有入院患者和陪护人员需提供三天以内核酸检测阴性报告。

2.入院后严格遵守病区管理规定,不得离开医院。

3.非必要不探视,非必要不陪护,陪护人员须固定,不得随意更换。

4.进入病区须配合佩戴口罩,测体温,如有流行病学史、有发热、咳嗽等症状的人员谢绝进入病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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