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堵为疏 有小区物管牵头建集中充电点
■在一商铺门口,电动自行车当街拉线充电。
■中海花湾壹号小区引入的电动车充电桩很便民。
电动车安全调查
海珠区将设施建设任务压实到各街道,探索解决电动车充电之困
电动自行车禁止“上楼入户”,近日,新快报记者走访广州多个小区和城中村发现,因公共区域缺少充电设备,市民普遍选择将电瓶拆下来带回家充电,更有人当街充电,而物管也苦于没有执法权无可奈何。在这方面,广州市海珠区这两年一直在探索建设集中充电设施,目前已建好超过1.2万个电动车充电设备。
■采写:新快报记者黄嘉丰王彤林钢威陈慕媛■摄影:新快报记者李小萌
走访
住处缺少充电设施,多数车主拎电瓶回家
“没办法,没有充电停放点,只能买相对贵些的电动自行车,确保电瓶在家充电时不会发生事故。”租住在广州天河区长湴新村东区的王晨(化名)表示,小区建于2000年左右,楼下没有充电设施,不得不将电瓶拆下来带回住处充电。林晨无奈地说,不少租户都这么做,也有个别人从楼上私拉一条足够长的电线到楼下直接给车充电,即俗称的“飞线”。
同样的情景亦出现在海珠区的广发街小区。该小区因年代久远,亦无充电区域,不少电动自行车都集中停放在小区内的临时停放点,部分还散乱停放在小区楼梯旁。
管理处刘阿伯说,目前小区内住户使用电动自行车的情况较为普遍,大家都知道将电动自行车的电池带上楼充电不安全,可由于小区没有场地充电,很多住户只能不得已而为之。
“对于没有加装充电桩条件的小区,希望能由政府部门来解决这一难题,在小区周边建充电桩供居民充电。”刘阿伯认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问题归根到底还是要将电池的质量关把好,否则即使在充电桩集中充电,一旦有一辆起火,其它车辆也会遭殃。
在天河区石牌村,5月21日,记者随机采访了5名外卖员,无一例外均拿回家充电。据了解,受访的外卖员大部分居住在城中村,附近并无充电装置,而市面上的换电柜也不好用。
“我都是在家里充。之前尝试过共享电池,没电的话可以去固定地方换电池。不过不太好用,骑不了多久就没电了。”其中一名居住在石牌村的外卖员表示,他一天要骑行一百二三十公里,用共享电池的话跑三四十公里就没电了,需要回去更换。“不拿回家充能怎么办?”他说。
新快报记者检索发现,目前还没有明令禁止将电瓶带回家中充电。作为起火“元凶”的电瓶,被从室外的车上拆卸下来带到室内,只是将潜在风险转移而已。据媒体报道,去年7月30日,居住在东莞的严女士夫妇因家中的电动自行车电瓶在充电时发生爆炸,两人均被烧伤,而其丈夫更是需要送进ICU抢救。实际上,类似的案例并不鲜见。
难处部分居民安全意识不强,物管苦叹无执法权
入户充电除了是缺少充电设备的无奈之举外,亦有部分人没有意识到危险性。新快报记者沿着越秀区万福路的一条骑楼街发现,不足250米的距离共停放着44辆电动自行车。一名店铺主人告诉记者,平时他的车就是在家充电。“很安全的,不会有事。”在另外一家店铺门口,电动自行车正连着门口的插座充电。
而在已改建了集中充电区域的广州天河区时尚明苑,推车上楼的现象仍然存在。“每个人的自觉性都不一样,不愿意在集中区域充电的主要原因是贪图方便。将电瓶拆下提回家,或者将车推上楼,直接一充了事,但这两者都存在消防隐患。”小区物业负责人刘先生表示,部分业主对消防安全隐患不以为意,物管方面没有执法权,不可能见到推车上楼就强制将车扣下,只能到现场劝阻。
“希望政府可以出台更明确的政策规定,让物业公司有权阻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同时,建议政府牵头联合物业公司多做禁止电动自行车上楼的宣传。”刘先生说。
新规要求建筑场所应设置集中停放充电点
缺少充电设施是不少居住场所的“硬伤”。实际上,新施行的《广东省消防工作若干规定》已针对基础建设不一的建筑分别作出要求。
规定指出,对于拟建、在建的住宅小区、住宅建筑和人员密集场所等建设项目,自然资源、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指导督促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并采取防火分隔措施;既有建筑场所的产权人、管理人或使用人应设置或改造集中停放、充电场所。而无法设置集中停放、充电场所的,物业服务人则应当加强对停放、充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
新快报记者从多个物管负责人处获悉,由于此前的建筑并无规划满足电动自行车充电停放的相应区域,架空层、车库成了许多小区充电桩的选址之处。
在荔湾区的中海花湾壹号,首批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区域正是由此前的自行车停车位改造。记者在该小区见到,今年初建好的电动自行车充电设备,充电区域选址在小区草坪拐角前的空地,上面设置有雨棚,在原有的自行车停车位上安设了三列插头。其充电指示写明,充电共需四个步骤:插入电动车充电器插头;扫码充电;选择对应的插座编号;选择对应的金额套餐。收费标准为每2小时1元。
该小区物管负责人陈经理称,小区中约1/3的业主都用电动自行车,物业管理处选址前在小区公共区域、微信群、管家朋友圈等处进行了公告,将拟建设充电设备及选址相关信息告知业主。
据介绍,建造充电桩设备的科技公司与物管公司签订了协议,电费随公共电费的涨跌进行调整,不得随意涨价。“科技公司还缴纳了部分场地费,计入小区公共收益。建设充电桩,大部分人是赞同的,持反对意见的主要是对选址不满。”陈经理指出,一部分人嫌离自家近,一部分人又嫌离自家远,但经耐心沟通,大部分业主都能理解。从公告到真正建成,耗时约一个半月。
陈经理还表示,拒绝入户充电最佳的办法还是提前规划。“堵不如疏。如果对于新开发的楼盘都规定按照户数配比一定的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就最好了,靠物业后期管理总会有疏漏的”。
在前述的天河区时尚明苑,除了在已改建好的充电位置停放电动自行车外,楼栋的架空层亦被当作停放点,不过目前并没有建设充电装置。物管负责人刘先生称,物业管理处有意向将架空层改建成充电停放区,但有部分业主以占用公共区域为由持反对意见。“这就迫切需要政府给出指导意见,哪些区域可以利用,需要怎样的安全条件,我们才能从现有的场地中增加充电停放位置”。
探索
海珠区已建成充电端口1.2万余个
目前,广州已有政府职能部门开始牵头推动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据了解,为完成一定量的集中充电设施的建设,海珠区应急管理局将建设任务压实到各个街道,由政府部门来引导企业参与,根据市场需求建设充电设施,并帮助企业解决用电、选址问题。
新快报记者向海珠应急管理局有关负责人了解到,该区从近两年开始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设施,迄今已建成充电端口逾1.2万个,不过,目前在各街道的分布不够均衡。
在建设充电设备的同时,通过宣传提升居民安全充电意识亦是重要的一环。据悉,开展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宣传教育行动已被海珠区政府纳入2021年“十件民生实事”。应急管理部门除了在社区加大宣传教育外,还将联动教育部门在校内开展宣传教育行动。
值得关注的是,在防止电动自行车“上楼入户”的问题上,近年来市面上出现了利用科技手段阻止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的设备。如白云区金沙街沙顶社区星海花园小区就试点上线了电动车阻车智能化识别系统,只要电动自行车进入电梯,电梯立刻反复播放语音“电动车禁止入内”,智能系统向物管监控中心发出警报,监控中心的安保人员可以直接对车主远程对话,进行劝阻。在电动车被推出电梯前,即使车主强行按压关门键,电梯门也不会合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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