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全面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 严守高处作业安全关
高处坠落一般发生在建筑施工行业,是建筑业“三大伤害”(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之一,发生率最高、危险性极大。
近期,各地高处坠落事故多发频发,教训深刻。那么,高处作业需要注意些什么?东莞接下来又将有哪些措施来进一步规范高处作业?
高处坠落事故时有发生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作业,都称为高处作业。
从公开报道可以看出,近年来由于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无证进行高处作业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
以望牛墩镇“10·17”一般高处坠落事故为例。本月,市应急管理局在官网公布事故调查报告。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是一起因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无证进行高处作业导致的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调查报告显示,这起事故共造成1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约为110万元。
从事故调查报告可以看到,死者覃某是临时施工人员。事故发生时,覃某等7人正在厂房的屋顶进行维修、翻新作业。未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的覃某在拿扫把清理C型钢的灰的过程中,踩破白色塑料透光板掉到木工车间的地面。该缺口正下方地面到缺口高度为7米。最终,覃某经抢救无效后死亡。
调查报告认定,覃某安全意识薄弱,施工前对施工现场的危险因素辨识不足,未佩戴劳动防护用品(安全帽、安全带)、未采取安全防护措施(防坠网)是引起事故的直接原因。但鉴于其在本次事故中死亡,不再追究其相关责任。
报告同时指出,该起事故还暴露了其他问题,包括覃某所在的临时施工队无建筑企业资质证书等。
严守高处作业安全关
为深刻吸取施工作业人员安全意识不足、无证进行高处作业等原因所致的事故教训,东莞近年来持续完善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连续多年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
其中,今年3月,东莞市在全市重点行业领域建立实施危险作业班前警示制度,将高空作业作为建立制度的领域。
今年4月23日,东莞市安委办还印发通知,要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要全面开展高处作业专项整治工作,严肃认真组织开展每一起高处坠落事故的调查和与事故有关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理问责工作,迅速将近期发生的高处坠落事故通报到辖区每一家企业、在建工地等生产经营单位,采取多种形式和途径普及高空作业安全常识,努力提升员工安全意识。
根据通知要求,东莞市各镇街(园区)、各有关部门迅速行动,全方位开展预防高处坠落事故专项行动。
据统计,整治期间(截至4月30日),城管部门查处了1处违规高空作业行为,拆除广告牌258宗,拆除违法建筑面积980平方米。住建部门对涉及高处作业工程项目进行抽查,共检查562项次,发现存在安全隐患项目84项次,签发限期整改通知书44份,签发局部停工通知书40份。应急管理部门检查企业399家,发现隐患556处,立案查处企业1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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