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强制执行22万? 都市丽人:与事实不符

新快报 2021-05-12 01:43

新快报讯记者陆妍思报道5月10日晚间,“都市丽人被强制执行22万”的话题登上微博热搜。随后,都市丽人内衣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案件目前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不存在强制执行,所谓的“强制执行”与事实不符。

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显示,5月8日,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新增一条被执行人信息,案号(2021)粤1973执8298号,执行标的221770元,执行法院为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

10日晚间,都市丽人内衣官方微博发布声明称:“我司与吴某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我司已于2021年4月13日向广东省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立案起诉,该案目前正处于法院审理阶段,不存在强制执行,所谓的"强制执行"与事实不符。都市丽人依法依规保护劳动者和企业的合法权益。”

天眼查App显示,广东都市丽人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9月29日,注册资本为4.2亿元。2014年6月26日,都市丽人在港交所上市,成为“内衣第一股”。2020年,都市丽人实现营收30.57亿元,同比下滑25.1%;公司拥有人应占年内亏损1.18亿元,上年同期亏损为12.98亿元,亏损幅度同比大幅收窄。

值得一提的是,本案尚处于审理阶段,但在都市丽人涉及的另一宗已审理的案件中,法院则判决都市丽人向广州大优广告有限公司赔偿31万元的合同缔约过失损失。判决执行文书显示,4月底,原告通过多方努力终于促成被告与关晓彤的代言合作,且与被告就该代言项目谈好一系列合作合同,约定代言费为1000万元,但随后被告却撇开原告擅自与关晓彤签订了代言合同。由此也引发了“都市丽人可以支付关晓彤代言费1000万元,却无法履行劳动合同纠纷的22万元”的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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