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启动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 4月12日起报名
4月7日,记者从东莞市教育局获悉,东莞将于下周开始启动2021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4月12日至21日,第二阶段网上报名时间为6月15日至24日,其中凭《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教师资格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仅能参加第二阶段的报名。
认定对象包括:东莞户籍的社会人员;持有东莞市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市户籍人员;在东莞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本科、专科应届毕业生及在读研究生;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驻莞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
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必须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必须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必须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另悉,2016年5月31日以前入学(入学时间以毕业证上的入学时间为准),且为全日制幼儿师范学校师范生、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师范生和全日制教育硕(博)士,可直接免试认定与所学专业、学段相对应教师资格。2021届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已获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的,可以免试认定与《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上的任教学段和任教学科相同的教师资格。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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