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因车祸丧生留下一家老弱,肇事者无力赔偿15万元司法救助金解燃眉之急

羊城地方 2021-04-08 15:20

羊城晚报讯记者谢颖、通讯员钟紫薇报道:一场车祸,她不幸丧生,让本就贫困的家庭“雪上加霜”,留下一家老弱病残,还欠下10万多元医疗费,肇事者却无力赔偿。面对这一情况,东莞第三法院践行为民理念,积极主动为受害者家属提供司法救助,通过前移服务、网上办理、快速评议,并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制度使救助金扩大1.5倍,帮助死者家属快速获得了15万元司法救助金。

黄女士是在东莞务工的湖南籍人士。2019年7月19日,她搭乘刘某无证驾驶的二轮摩托车行驶至常平镇某路段时,从后座坠落,导致重伤入院,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经交警部门认定,司机刘某承担全责,黄女士无责。

事故发生后,刘某未向黄女士家属赔偿分文。2019年10月,黄女士的家属向法院提起诉讼,东莞第三法院依法判决刘某向黄女士的家属四人赔偿109万余元。然而判决生效后,家属依然没有收到赔偿款,于是于2020年4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东莞第三法院经全面调查被执行人财产,发现刘某名下并无财产可供执行,在穷尽执行措施、对其采取限制高消费措施后,只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执行过程中,东莞第三法院通过黄女士家所在村委会了解到,黄女士一家所在村是湖南省重点扶贫地区之一,其家庭经济困难,黄女士住院抢救治疗,还拖欠了治疗费10万余元,让原本贫困的家庭又背负巨债。而黄女士的母亲此前一直随黄女士生活,现年事已高,2020年11月还突发疾病无钱医治。黄女士的丈夫本就因身体发育不正常找工作困难,在黄女士车祸丧生后更出现精神异常,长子早因家境贫穷辍学在外打工,次子如今也被迫辍学在家。

黄女士一家生活急迫困难的现状,牵动了办案人员的心。办案人员主动向其家属介绍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告知可申请司法救助以解家庭危困。

在家属提出申请后,东莞第三法院鉴于该案救助的特殊性与急迫性,一方面,突破常规办理模式,前移司法救助服务窗口,并畅通网上办理渠道,与申请人的法律援助律师保持联系,进行远程精准指引,确保申请材料及证明材料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另一方面,采用线上方式对申请快速进行评议,确认黄女士的母亲、丈夫、次子的情况符合法律规定的司法救助条件,酌定给予3人司法救助金10万元。该申请从受理、评议到办结,仅历时7个工作日。

为进一步增强司法救助力度,东莞第三法院还对该案引入执行救助保险制度,在征得当事人同意后,将救助金投保使之增益,最终扩大1.5倍至15万元,最大限度地为困难当事人排忧解难。

“危难之处显身手,司法救助暖民心。”日前,在收到15万元司法救助金后,黄女士的母亲代一家人特向东莞第三法院寄来锦旗,表达心中谢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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