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 动火作业需注意什么?

东莞日报 2021-03-25 00:46

■东莞一建筑工地施工现场,工作人员在进行焊接作业 本报记者 陈栋 摄

动火作业在各行各业都非常普遍,在工业生产、建筑施工、交通运输等行业领域的易燃易爆场所,动火作业的危险性更高,是事故防范的重点环节。

在3月3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市安委办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了为期三个月的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那么,动火作业有哪些注意事项?东莞接下来又将有哪些措施来进一步规范动火作业?

什么是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非常规作业。常见的检维修作业、装修工程,都可能需要安排动火。

从公开报道可以看出,近年来,由于违规动火作业而引发的事故时有发生。比如,今年山东所发生的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和栖霞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据官方部门调查,两起事故起因都和违规动火作业有关。

从事故调查报告可以看到,笏山金矿“1·10”重大爆炸事故中,作业人员持伪造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在未确认作业环境及周边安全条件的情况下,擅自在回风井口对罐笼进行气焊切割作业,高温熔渣掉入立井内,先后造成两次爆炸。曹家洼金矿“2·17”火灾事故因违规电焊动火作业发生,且存在违规外包、以包代管等问题。

动火作业要注意什么?

针对违规动火作业所引致的事故教训,各地近年来也持续完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去年4月,广东省应急管理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工业企业特殊作业安全管理的通知》,加强对特殊作业安全管理。根据《通知》,广东将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凡在涉及使用、储存或可能产生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的装置设施、区域场所内的动火等特殊作业,必须按规定全部升级管理,提级至企业主要负责人审批。在雷雨天气条件下,原则上不安排动火等特殊作业。

《通知》还要求,相关企业强化外来单位和人员的管理。企业要严格外来承包商和作业人员的资质条件审核,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与责任,将外来人员作业统一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范围,严禁“以包代管”、失管漏管。

同月,省应急管理厅还进一步明确广东省化工行业特殊作业将实行“四令三制”。按照“四令三制”规定,广东省严格动火等特殊作业审批管理。企业在生产区域动火,必须事先取得动火令。动火令必须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签字批准。

东莞严守动火作业安全关

当前,节后企业复工复产高峰已经到来。为了严格落实“一线三排”工作机制,落实“四令三制”规定,在3月3日召开的全市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会议上,市安委办对东莞市开展动火作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部署。

记者从市安委办了解到,本次专项整治行动为期3个月,将持续至今年5月底。行动开展期间,东莞市各行业主管部门将牵头开展一次全市动火作业专项执法行动,重点打击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无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从事电焊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动火审批及作业现场有可燃物未清理、无监护人、未配置消防器材的企业加大行政处罚力度,问题严重的将责令停业整顿。

同时,东莞市还将组织开展一次全覆盖的动火作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从业人员熟悉动火作业的基本知识和作业审批管理要求,掌握风险辨识要领。各相关部门也将加强电焊、气焊(割)等动火作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宣传教育,深挖典型违法违规案例,切实发挥案例的警示震慑作用。

市安委办负责人在会上还提醒,企业在动火作业时务必要按照“疑险从有、疑险必研,有险要判、有险必控”的原则,严格遵守动火作业“六大禁令”,切实做到未经风险辨识不作业,未清除动火现场及周围的易燃物品不作业,未配备消防器材不作业,未经动火分析或动火分析不合格不作业,电气设备不符合规定不作业,没有监护不作业,未经审批不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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