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聚榜样力量,助推“好人之城”建设 2021年长安镇“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启动

东莞日报 2021-03-25 00:34

■履行职责,勇于担当长安供图■凝聚榜样力量,共建美好家园长安供图

本报讯记者从长安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了解到,为进一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化道德模范宣传学习活动,助推东莞“好人之城”建设,2021年长安镇“最美人物”评选活动已全面展开。

评选活动由长安镇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主办,镇宣教文体旅办、公共服务办、卫生健康局、总工会、团委、妇联、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分局、城市管理执法分局、文化服务中心、教育管理中心、网格管理中心、茅洲河流域综合整治现场指挥部承办。

“最美人物”评选活动是长安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评选,不断挖掘身边爱岗敬业、乐于奉献的好人及他们的感人事迹,充分展示长安广大干部群众积极进取、开拓创新、奋力拼搏、创先争优、凝心聚力、共谋发展的精神风貌,在全社会树立正确的价值导向,形成学习、关爱、敬重、争当“最美人物”的浓厚氛围。

活动将通过挖掘身边好人好事,充分发挥身边典型的引领、示范和带动作用,在长安形成“争先进、作贡献、促发展”的浓厚氛围,着力培育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着力提高人民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和全社会文明程度,为“湾区智造之都、魅力品质长安”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精神动力和道德支撑。

据介绍,8月30日前,各相关单位、系统、行业需完成先进典型评选工作,推荐上报长安镇“最美人物”。

在每年新时代文明实践季,主办单位将举行发布仪式,对“最美人物”进行发布。

评选相关信息

评选类别:

2021年长安镇“最美人物”系列评选类别分别有“最美警察”“最美医护”“最美村官”“最美文化工作者”“最美治水人”“最美教师”“最美志愿者”“最美家庭”“最美网格员”“最美工人”“最美司机”“最美环卫工”“最美少年”,共13类。

评选对象:

评选对象为在长安镇内工作、学习、生活的个人或家庭,需在长安连续居住半年以上。参加评选人员要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其事迹必须能代表社会价值取向,体现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具有代表性、先进性、典型性,能够引起社会共鸣,经得住群众和时间的考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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