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关于印发《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
各园区、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初中学校:
现将《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下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镇(街道)教育管理中心,各初中学校按《实施方案》要求,落实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
附: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实施方案(试行)
东莞市教育局
2020年12月7日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精神,为进一步落实《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实施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指导意见(试行)》和《东莞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意见》等文件要求,结合东莞市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的意义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是对学生全面发展状况的观察、记录、分析,是发现和培育学生良好个性的重要手段,是深入推进素质教育、深化考试评价改革的一项重要制度。综合素质评价的目的是整体反映学生初中阶段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情况和个性特长,客观记录初中学生成长过程的突出表现,为落实因材施教、促进学生成长提供依据。从2018年秋季入学的初中一年级新生开始,其初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将作为学生毕业升学的重要依据。
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有利于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引导学校和教师确立正确的教育质量观、发展观和评价观;有利于促进教育评价方式改革,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有利于学生自我认识和自我评价能力的提升,促进学生积极主动多样化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方向性和指导性。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热爱祖国和中国共产党,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尊重学生个性特点和成长需要,关注个性化成长过程;加强学生的自我评价,帮助学生认识自我、发展自我,激发学生发展潜能。
(二)坚持全面发展和个性发展。关注学生健康、多样发展,既重视学生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实践能力等方面的全面发展,也反映学生个体的主要特点和突出表现,在面向全体学生的同时为每一个学生的个性特长发展提出针对性的指引。
(三)坚持真实客观和公正有效。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以事实为依据进行评价,确保评价内容客观真实。严格规范评价程序,注重师生全员参与,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过程公开透明,评价结果公平公正。坚持有效性和可操作性,聚焦可观察、可评价的行为和成果,确保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可信可用。
三、评价内容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内容主要包括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和社会实践五个方面。
(一)思想品德。主要考察学生在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爱党爱国、理想信念、责任担当、热爱集体、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行为习惯等方面的表现,重点是能促进学生的思想素质与品德发展方面的表现,如学习弘扬优秀传统文化、接受法治教育和国防教育、参与学校班团队活动、社团活动、公益劳动、社区服务、志愿服务等。
(二)学业水平。主要考察学生各门课程基础知识、基本技能掌握情况,学习能力与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形成人文素养和科学精神等。重点考察初中生的学习习惯、学业成绩、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学习内容与成绩、研究性学习经历与成果,及在创新意识、创新能力方面的重要表现等。
(三)身心健康。主要考察学生的基本身体机能与运动技能、体育锻炼习惯与健康生活方式,以及心理健康状况、安全素养等。重点是《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情况,体育运动技能掌握情况、参加体育运动的效果,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表现及课余体育训练情况、健康生活方式养成,以及自我认知、人际关系、情绪特点、认知方式和青春期适应,具备安全知识、安全意识、安全技能,以及应对困难和挫折的表现等。
(四)艺术素养。主要考察学生对艺术的审美感受、理解、鉴赏和表现的能力。重点是在音乐、美术、舞蹈、戏剧、戏曲、影视、书法、播音与主持等方面表现出来的兴趣特长。参加艺术活动(包括参观艺术场馆、参加艺术学习、欣赏或参与艺术展演等)的经历与成果等。
(五)社会实践。主要考察学生在社会生活中动手操作、体验探究和调查研究,形成的劳动意识和劳动技能等情况。重点是生活技能、劳动实践、职业体验、参观学习、研学旅行和调查研究等实践活动的经历、培养的能力和形成的成果等。如安全事故应急逃生演练,与技术课程等有关的实习,生产劳动、勤工俭学、军训、国防,参观学习与社会调查等。
基于初中学生发展的年龄特征,结合东莞市教育教学实际,按上述五个维度进一步细化形成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见附件1表:《广东省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四、评价方式
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采取写实记录、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计分定量评价相结合的形式进行。
(一)写实记录。写实记录指在学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的能够反映学生综合素质的具体活动中收集的相关事实材料、成果证明。如证书、照片、报告、论文、作品、记录等。写实记录由学生在信息管理平台上如实录入,班主任审核。记录采取“谁实施谁记录”的做法,由组织实施方在活动结束后及时将学生参与情况记入信息平台。记录要客观真实、有据可查。
(二)评语评价。评语评价包括学生自我评价、同学评价、教师评语和家长评语等四部分内容,重点描述学生的基本素养、特长和潜能、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
(三)重要观测点计分。根据学生的学段和年龄特点,在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中,分别选取同样数量的基本适用于全体学生、较好反映学生成长变化和综合素质发展情况,并具有较强代表性与典型性、可测量可评价的关键事项,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计分的重要观测点,按学期进行计分,反映学生特长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综合素质评价五方面内容各为20分,每方面内容分为10个重要观测点(见附表:《广东省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附件1)。学校不能删除或修改表格中已列出的重要观测点,但可以根据本校实际,在每个维度的重要观测点自行增加不超过3个重要观测点,并自行调配所占分值,但每个维度的总分值仍为20分。
五、评价类别和对象
(一)评价类别。综合素质评价分为学期评价和毕业评价。
学期评价每学期(共6个学期)进行一次,在学期结束前完成。学期评价综合考量学生在各个维度的发展情况,重点关注素养和能力的提升。
毕业评价在九年级毕业前完成。毕业评价要坚持学生全面发展的原则,关注学生的成长变化,避免集中突击评价。
(二)评价对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要贯穿整个初中阶段,评价对象是初中阶段全体学生。
六、评价程序
(一)准备工作。切实做好学生成长记录,收集和保存好各种有关原始资料。建议主要收集以下六类实证材料:①各类课程学习的阶段性或终结性考试或考查成绩;②考勤、教师观察等日常记录的统计资料;③关键性作品、作业;④综合实践活动的有关记录和证明;⑤经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表彰、获奖证明;⑥学生违规、违纪行为及处分材料。
(二)录入写实记录。学生基本信息内容由学校导入;学生学习课程成绩、违纪违规等情况由学校组织统一录入;在每学期的学习过程中,学生在家长或老师协助下,可随时在信息平台录入个人写实记录。未经学校审核前学生可修改完善写实记录。
(三)审阅遴选。班主任应定期审阅学生提交的写实记录,信息平台中学生遴选后的实证材料须经学校、班主任及相关教师审核。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对学生、学校录入的内容进行抽检。
(四)公示确认。每学期末,学校对遴选出来的典型事实证明材料(含重要观测点计分)在教室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学生、班主任及有关教师要对确认无异议的个人写实记录进行签字确认,并统一在信息平台中及时提交审核。公示期间,学生、家长对评价结果存在异议,可向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学校应及时调研和处理。
(五)提交评语。教师和同学评价形成的评语由教师和同学自行导入信息平台;学生自我评价和家长评价由学生及其家长自行导入信息平台。
(六)评定等级。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结果采用A、B、C、D等级形式呈现。学期结束和初中毕业前,学校须在管理系统中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评定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等级。
(七)形成档案。写实记录、重要观测点得分及综合性评语等数据经录入审核后由信息平台汇总,形成学生个人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材料。信息管理系统中的电子档案,学生、教师、学校、教育行政部门可依照各自权限查看相关内容。
七、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
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以综合性评语、评价等级两部分呈现。
(一)综合性评语。学期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学生写实记录、多元评语评价与重要观测点得分等情况,对每个学生的综合素质予以整体描述,重点突出学生的特点、特长和潜能。毕业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根据6个学期综合性评语撰写。综合性评语由班主任撰写、班级审查、年级审核,学校认定。
(二)评价等级。学期评价等级根据学生重要观测点得分及在年级排名情况,按比例划分为A(优秀)、B(良好)、C(合格)、D(待合格)四个等级。毕业评价等级根据学生6个学期的重要观测点得分按15%:15%:15%:15%:20%:20%的权重比例进行计算,得出的分数分为A、B、C、D四个等级,80-100分为A等,60-79分为B等,20-59分为C等,0-19分为D等。每所学校获得ABC等级的学生人数比例不限,按学生实际评分评定等次。获得D等级的学生人数严格控制。学生除严重违纪并记大过处分或有违法犯罪行为外,一般不评定为D等级。
八、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呈现方式和使用
(一)作为指导学生成长的依据。学校、教师和家长要充分利用写实记录材料,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充分发挥评价过程的教育功能,促进学生健康、多样发展。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初中毕业标准的主要依据之一。
(二)作为普通高中招生的重要依据。在普通高中招生时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一同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和依据。普通高中只录取综合素质评价为A、B、C等级的学生。
(三)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各级教育部门要把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评价学校办学水平的重要依据。学校和教师要根据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进教育教学行为,全面落实素质教育,提高管理和教育教学水平。各镇(街道、园区)要加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数据的分析应用,为区域教育发展和提升学校办学水平提供数据支撑。
九、市外学生综合素质认定
在外市就读但回本市参加中考的初中应届毕业生,或由外市转入本市就读,或市内转学、残疾学生、休复学等特殊情况的学生,其综合素质评价相关信息由所在镇(街道、园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组织认定。认定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导入信息管理系统。
十、组织和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管理
各镇(街道、园区)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成员由镇(街道、园区)教育管理中心领导、校长、教师、家长和社会人士等组成。其职责包括:制定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相关规章制度,加强对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过程性监督,接受并办理各类咨询、申诉事项,查处违规行为等,确保本辖区内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科学合理、公平公正、平稳顺利。
各学校要成立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委员会,成员由校长、中层干部、班主任、学生、家委会成员和社会人士等组成,人数不少于10人,其中家长、社会人士代表人数不少于3人。其职责包括:制定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实施细则,组织实施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班级开展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对班级综合素质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认定,受理学生和家长的咨询和投诉,解决评价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
班级要成立综合素质评审小组,成员由班主任、本班任课教师、家长和学生代表组成,班主任任组长,人数不少于5人,其中家长和学生代表不少于2人。其职现包括:对本班学生进行培训,建立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档案,指导学生做好成长记录,组织开展班级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解答学生与家长的咨询等。
(二)加强信息化管理
依托“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通过网络平台强化综合素质评价电子化管理手段,提高学生综合素质档案建设质量。各初中学校要建设满足需要的校园网络,做好各类人员网络管理平台的使用培训和数据维护工作。
(三)建立健全监督机制
1.建立公示制度。在评定工作正式开展前半年,评定的内容、方法及程序等须向社会公布,同时向学生及其家长做出明确的说明和解答。评定结果应及时通知学生本人及其家长。
2.建立诚信制度。如果在评定过程中出现弄虚作假行为,则在相应当事人的信用记录中予以记载。学生信用记录作为高中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对于弄虚作假的学校,要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学校负责人。
3.建立评估制度。市教育局和镇(街道、园区)教育管理中心将定期对各初中学校综合素质评价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过程监控和质量评估,及时纠正评定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4.建立举报和申诉制度。如学生、家长、教师和其他社会人士对于评定过程,或者对评定结果存在异议,可先向学校评定委员会提出举报或申诉;如果对学校评定委员会的答复或处理不满意,可向镇(街道、园区)综合素质评价工作指导小组举报或申诉。
5.建立监管制度。各镇(街道、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要高度重视,对所属初中学校制定的综合素质评价方案进行审批,加强领导、组织、培训、督导,接受社会咨询,受理投诉举报,处理学校、校长和教师违规违纪行为。
(四)加强宣传和培训
各镇(街道、园区)教育管理中心要加强对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专业培训,不断提升校长、班主任等人员实施综合素质评价工作的水平。
各学校应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改革的方法、措施和内容通过校园网、微课掌上通、宣传栏、家长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广泛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取得社会和家长的理解及支持。各校提前对参与评价的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熟练掌握评价的内容、方法和程序,使评价工作规范、有序、科学。
十一、其他事项
(一)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化工作需依托“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支持,在“广东省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信息管理平台”未正式上线前,评价按传统方式进行,相关信息和资料由学生自行保存,需要时提交审核。
(二)本方案试行一年,试行后将根据试行情况修订。
广东省东莞市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指标体系
备注:
1.由学生本人自我评价的观测点,需由学生本人对自己在该观测点的表现进行评语评价。
2.由学生本人录入写实记录,考核小组审核确定的观测点,需由学生本人写清楚事情的时间、地点、名称、简单经过等。
3.由学生家长评价,考核小组审核确定的观测点,需由学生家长对学生该观测点的表现进行评语评价。
4.由班主任或学生干部登记学生违规情况的观测点,由班主任或学生干部提供扣分依据,如果没有登记违规行为,则该观测点记为满分。
5.由学生本人提供荣誉证书或活动照片的,需由学生本人上传1张以上相关照片作为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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