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查封财产失踪 老板拒不报告得知公安立案侦查 马上还清债务
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代某拖欠东莞市某公司货款及利息等7万多元,迟迟不肯履行。法院强制执行过程中,却发现该公司此前被查封的机器不翼而飞。公司老板拒不露面,也拒绝透露机器下落。记者获悉,由于这种行为已涉嫌犯罪,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将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公司老板得悉后,赶紧联系债权人,3天内就付清了执行款项。
欠货款7万元,公司机器被查封
安徽合肥男子代某是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2019年1月,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代某因拖欠货款,被东莞市某公司告上法庭,还申请了财产保全。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干警前往该公司所在地,现场查封了两台机器,并指定该公司自行保管。
2019年6月,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判令该公司及其法定代表人代某应支付东莞市某公司货款近7万元。但判决生效后,该公司和代某并没有主动履行。2019年11月,东莞市某公司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机器失踪被立案,老板急还钱
因深圳市某实业有限公司和代某一直拒不履行债务,法院遂决定依法组织对上述机器进行评估,拟作拍卖变现处理。
2020年5月13日,执行干警带评估公司工作人员到达该公司,却发现该公司已整体搬离,上述查封机器亦无踪影。执行干警立即联系代某和自称该公司实际经营者的张某,责令立即报告查封机器的存放位置。但两人在电话中互相扯皮推诿,拒不报告,亦无履行债务之意。
因法院查封财物失踪已涉嫌犯罪,法院遂将相关材料正式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将此告知代某、张某。两人顿时紧张起来,主动联系债权人协商付款方案,并到法院写下检讨书,表示认错,请求法院尽力促成双方和解。
在法院协调下,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了执行和解方案。代某和张某在和解达成的3日后就付清了全部执行款项。目前,鉴于法院查封财产没有找回,相关刑事案件在进一步侦查中。
非法处置法院查封财产可判刑
承办本案的东莞市第二人民法院长安法庭叶法官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14条规定,隐藏、转移、变卖、故意毁损已被司法机关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该罪名即为非法处置查封、扣押、冻结的财产罪。信息时报记者 叶虹
通讯员 黄彩华 叶志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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