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医保“十三五”工作成效系列报道二 切实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112种药品大幅降价
“减轻人民群众医药费用负担,是党中央、国务院一直以来高度重视的民生问题之一。”近日,东莞市医疗保障局围绕东莞医保“十三五”工作成效向媒体介绍,东莞市医疗保障局自成立以来,认真履行医药价格和招标采购职能,紧紧围绕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逐步理顺药品招标采购、价格管理和医保基金支付等管理体制,通过推动医疗服务价格改革,推进谈判药品带量采购政策落地,将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纳入医保目录,使广大人民群众的用药需求得到有力保障,药品质量明显提升,药费负担显著降低,以空前的工作力度让医疗保障改革成果惠及参保群众。
112种药品大幅降价
截至2020年11月底,先后三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以下简称“国家集采”)落地东莞,共涉及中选药品112个,其中第一批25个、第二批32个、第三批55个,与广东省2019年最低采购价相比,平均降幅分别为55.93%、71.87%和52.71%,最高降幅分别为95%、93%和96.88%。
三批药品主要包括高血压、高血脂、冠心病、糖尿病等常见慢性病用药以及抗肿瘤、抗精神病、抗生素类药品等。集中采购政策实施以来,全市共有100多家医疗机构在深圳药品采购平台签订了国家集采合同,包括76家公立医疗机构和20多家民营(其他)医疗机构。第一批中选药品实行11个月,总采购订单量达1.2亿片(粒),占全年约定采购量的316%,为患者减轻负担3.7亿元;第二批中选药品实行7个月,总采购订单量达6000万片(粒),占全年约定采购量的143%,为患者减轻负担0.78亿元,两批合共为患者减轻用药负担4.48亿元。
群众就医负担进一步减轻
东莞积极推行医疗机构药品在广东省药品电子交易平台集中采购和挂靠深圳药品采购平台实行跨区域联合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新机制。十三五期间,全市所有公立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以及部分民营医疗机构共100多家已在深圳药品供应平台(下称“深圳GPO”)开展药品采购工作。
自2017年12月22日至2020年11月30日,全市医疗机构通过深圳GPO平台集中采购总订单金额约76.73亿元,共成交品种数持续增加,药品价格实际综合降幅达10%以上,群众药品支出显著减少,临床用药更加合理,全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收入占业务收入比例下降至27%以下,总体收支结构更加合理。
同时,积极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全面取消耗材加成,调整医疗服务项目价格2880项,降低检查检验、大型医用设备CT、MR检查治疗等价格944项,平均下调6.92%,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减轻就医负担。
更多好药急需药纳入医保
自2019年起,东莞如期将国家明确的17种抗癌药品悉数纳入医保支付范围,这17种谈判药品中包括12个实体肿瘤药和5个血液肿瘤药,均为临床必需、疗效确切、参保人员需求迫切的肿瘤治疗药品,与平均零售价相比,平均降价56.7%,大部分进口药品谈判后支付标准低于周边国家或地区市场价,极大地减轻了肿瘤患者的用药负担。
自2020年1月起,东莞全面执行新版国家医保药品目录和省医保药品目录,更多救命救急的好药落地东莞。目录常规准入品种共新增148个品种,新增药品覆盖应优先考虑的国家基本药物、癌症及罕见病等重大疾病治疗用药、慢性病用药、儿童用药等,其中通过常规准入新增重大疾病治疗用药5个,糖尿病等慢性病用药36个,儿童用药38个。同时,协议有效期内谈判药品达114种,既能够满足临床合理用药需求,又能进一步引导合理用药,最大限度减少参保人不合理支出,减轻参保人用药负担。
信息时报记者 陈武东 通讯员 廖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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