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房协:禁收“茶水费”

东莞时报 2020-11-26 10:55

东莞时报讯昨日下午,东莞市房地产业协会官网发布《关于加强行业自律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规定,禁止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和《承诺书》承诺的,市房协将责令其进行整改,如不改正则做退出诚信联盟处理,并向社会公示,同时提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将其预售款监管等级降为C级。

《通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各企业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销售商品房,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

二、各企业不得以“预留房源”为名,违规收取“茶水费”等除定金和购房款以外任何名目的费用。

三、各企业必须在售楼现场公布东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769-22207339)。

四、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东莞市商品房认购书》。

五、诚信联盟成员单位必须严格实行“两天无理由退定金”规定,“两天无理由退定金”宣传海报必须在售楼现场公示。

六、各企业不得制作发布虚假房地产广告,误导欺骗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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