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设立“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广州日报 2020-11-26 03:58

广州日报讯(全媒体记者蒋幸端)记者昨日从东莞市工信局获悉,该局日前印发《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提出将产业集群培育作为推动东莞市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提升制造业竞争力、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重要支撑,为此设立东莞市“3+1”产业集群试点培育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三大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据了解,入选企业有望每家每年最高受到500万元的资助。

支持传统产业集群发展

单个集群最高资助2000万元

在支持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发展方面,4种情况可获得资金扶持。

一是支持产业集群发展项目。对推动集群发展有明确规划,且集群在规模、行业企业总体数量、规上企业数量、高新技术企业数量、公共服务平台、配套资金规模等指标方面符合要求,经市制造强市建设领导小组同意作为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培育重点支持镇街(园区),给予资金奖励,每个镇街(园区)单个集群最高资助2000万元。

二是传统产业龙头骨干企业增长奖励项目。对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按其营业收入同比增量,给予不超过1%的奖励;当年获得国家级制造业单项冠军(产品)称号的企业,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三是传统产业自动化改造项目。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企业,当年购置生产设备实施技术改造且设备投入总额200万元(含)以上的,按照设备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四是传统产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奖励项目。食品饮料、纺织服装和家具行业的“专精特新”企业,获国家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称号的,一次性给予50万元的奖励。申报自动化改造项目,设备投入总额100万元(含)以上,按照设备投入总额给予不超过20%的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

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

有3种情况可获得资金扶持

在支持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方面,共有3种情况可获得资金扶持。

一是软企营收增量奖励项目。对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新增年度营业收入达1500万元且单年营收增幅达20%的,按不超过新增营业收入部分的3%予以奖励,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二是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对企业开展工业互联数字化升级项目,按不超过投入总额的25%给予奖补,单个项目最高资助500万元。三是工业软件奖励项目。鼓励东莞工业企业加大对工业软件尤其是智能产品中嵌入式系统软件的研发投入,实施内涵式增长。对经认定纳入市重点培育智能产品库,且企业软件业务收入占比达30%的企业,按其智能产品中的软件业务收入的20%进行奖补,连续奖补两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资助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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