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民房将有“身份证” 确权登记工作本月全面展开

潮州日报 2020-11-17 11:17

东莞阳光网讯东莞农民房将有“身份证”!为推进东莞市“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东莞市自然资源局代拟了《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总登记的通告(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并于11月13日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东莞将在全市范围开展农村宅基地使用权及其地上房屋所有权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登记发证工作。

《意见稿》对确权登记范围、登记内容、时限,以及登记方法等作出明确规定,已登记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按照“不变不换”原则,之前依法颁发的宅基地证、集体建设用地使用证等继续有效,不重新登记。

东莞集体土地范围内符合登记发证条件的农村宅基地、集体建设用地及地上永久性存续的、结构完整的农村主要房屋,不包括简易房、棚房、农具房、圈舍、厕所等临时性建筑物和构筑物。集体所有土地上开发的商品住房,一律不予确权登记。

确权登记工作于2020年11月全面展开。内容包括:宅基地及其地上房屋和集体建设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权属、位置、面积、数量、用途等权属和自然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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