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农房新改拆报建全程网上审批

信息时报 2020-11-13 01:05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近日,《东莞市农民安居房管理办法》出炉,按照集约用地、依法依规、品质提升、合理保障、严格管理五大原则,规范全市农民安居房建设行为。而与管理办法配套,东莞日前还发布了《东莞市农民安居房报建办事指南》,明确农房新建、改建、拆建实行报建全程网上审批。报建地块须具备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报建申请人须符合“一户一宅”原则。

每户宅基地用地不超150平

根据最新管理办法,农房是指在经批准的农村宅基地上建设的住房。对因历史原因形成的在国有划拨土地上建设的单家独栋式私人住房,其建设、登记参照管理。

申请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的,应符合所在地块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等法定规划要求;改建、重建或新建农房后应符合“一户一宅”原则。一户一宅是指一户只能拥有符合规定的宅基地及地上农房。申请新建农房的,还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属于本村(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不属于集体经济组织的本村(社区)村(居)民;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但已依法取得宅基地使用权,包括取得宅基地用地批准文件或已取得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不动产权证。

办法明确,每户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合计不得超过15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不得超过用于建设农房的宅基地用地面积的4倍,农房建筑正射投影不得超出宅基地用地红线。建筑层数原则上不得超过4层,总建筑高度不得超过16米。首层及以上楼层主动退让用于院落、绿地、停车设施的,在总建筑面积符合相关规定的前提下,允许建筑层数限制放宽至不超过6层,总建筑高度不超过23米。允许通过自愿联合的方式,利用现有相邻宅基地共同建设联户农房。参与联户建设的原则上不超过3户,每户原则上只允许参与一次联户农房建设,且不得突破每户可享受有的农房保障权益上限。

报建实行全程网上审批

根据指南,东莞市区域内的农房新建、改建、拆建实行报建全程网上审批。流程分前期审批、报建审批、验收备案报建办理机构为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

前期审批阶段,申请人应根据申请建房的宅基地红线图,进行农房建筑方案设计。对申请联户建房的,申请人须向镇街自然资源、不动产登记部门申请办理宅基地宗地合并手续,确定权益分配方式,每宗联户建房的规模不得超过3户。然后,申请人登录农房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广东政务网—东莞—其他特色服务)上传资料提交建房申请。经核查符合条件的,镇政府核发《农房建设批准书》,审批结果以短信形式通知村及申请人,并在属地镇街的政务网公布。申请人可凭《农房建设批准书》向供水、供电部门申请安装临时水电设施。

施工报建时,申请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出具施工图纸,与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签订施工合同。施工企业应完善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措施,包括配备技术人员、购买工伤保险和建筑工程安全生产责任险、配备安全防护用品等。然后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窗口提交申请。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收到申请后应出具受理回执,对符合条件的,核发施工现场公示牌,标明农房工程基本情况并附信息核查二维码,交申请人在施工现场悬挂;不符合条件的,一次性告知所有缺失资料和存在问题。

农房工程完工后,申请人应组织设计、施工单位进行竣工验收,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人向镇街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受理窗口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验收备案。镇街受理窗口出具受理回执。建设情况与审批内容相符的,向申请人出具《农房验收意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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