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驾考学员酒后上场 科目二成绩被取消

信息时报 2020-11-06 00:51

近日,东莞东城交警大队处罚了一名因酒后参加科目二考试的学员,直接取消考试成绩。

据悉,11月2日9时许,尹某到东城余屋考场参加科目二考试。备考期间,巡查考官经过时闻到他身上有一股浓烈的酒味,考官告知他喝了酒是不能参加考试的,要求他下次再考并劝其离开。考官离开后,尹某觉得自己比较清醒,并且预约考试比较麻烦,于是就在附近休息了约两个小时,自我感觉没什么酒味,便抱着侥幸心理,又回到考点进行考试。就在考试中,再次被巡查考官发现,立即要求其下车,带离考场接受检查。经交警大队民警酒精检测,结果为21mg/100ml,认定其涉嫌饮酒。

11月3日上午,民警传召尹某到大队接受调查,经询问,尹某坦白考试前的晚上和朋友喝了酒,觉得没什么大碍便直接参加考试。民警对这种危险意识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告知酒后驾驶的危险性及严重后果。尹某表示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保证书。目前,该考生被取消考试成绩。

东城交警提醒:隔夜酒也会造成酒驾。并且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痹作用,反应迟钝、注意力分散、判断能力降低,无法正确判断安全间距与行车速度,不能准确接收和处理路面上的交通信息,容易造成严重后果。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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