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再次开展“湿粉统一查”行动,凡未配备冷藏设施一律责令停止经营 现场查处一批未密封包装湿米粉

东莞时报 2020-11-03 10:41

昨日,“湿粉统一查”行动组在东坑百顺中心农贸市场,查处一批未封闭包装湿米粉全媒体记者 赵浛锐 摄

湿米粉未密封包装售卖,查没销毁!湿米粉销售现场未配备冷藏设施,一律责令停止营业!

昨日,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再次集中力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湿粉统一查”行动,进一步加强对湿粉类食品的监管,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这已是东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第二场“湿粉统一查”行动。

【行动传真】

现场1:农贸市场

查处一批未密封包装湿米粉

昨日上午,记者跟随市市场监管局的行动队分别来到位于茶山镇的京山市场和位于东坑镇的东坑百顺中心农贸市场。

在京山市场一家副食档口,行动队查看了这家档口湿粉产品的进货单据等票据。店家现场未能提供其中一家湿米粉进货商的进货票据。另外,这家档口售卖的湿米粉装在塑料袋里,但并未密封包装,也未在冷藏设施内存放。

在东坑百顺中心农贸市场内,行动队现场抽查了两家经营湿米粉的档口。两家档口湿米粉的标签没有标注食品生产许可证号、保质期、贮存条件、生产商地址、电话等信息;湿米粉产品都没有做到密封包装;两家档口也没有配备冰箱等冷藏设施来存放湿粉产品。

行动队现场查处了一批不合格湿米粉,还责令上述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停止经营。

现场2:超市

湿米粉密封包装冷藏展示

当天上午,行动队来到了位于茶山镇的茶园商场。茶园商场在冷藏柜上方摆放了一张“防范湿米粉食品安全风险严控米酵菌酸中毒”的宣传海报,十分显眼。

冷藏货架中的湿米粉产品都按照一定分量用一次性餐盘和保鲜膜进行了包装,并放在冰箱里,更加方便和卫生。行动队仔细检查发现,该超市内的部分湿粉产品外包装标签信息内缺失了生产商的信息,且没有标注“湿米粉”类别,责令超市方立即整改。

行动队还查看了该超市湿米粉类销毁记录表,强调过期湿米粉应严格按照要求销毁处理。

现场3:餐厅

使用过期湿米粉立案查处

行动队最后来到了位于东坑镇的文苑茶餐厅,行动队发现了3包湿米粉。检查过程中,行动队发现其中一包湿米粉已有黄色斑点,闻起来有异味,生产日期标注为2020年10月31日16:30,已超过了24小时的保质期。行动队现场对这家餐厅使用过期湿米粉的行为进行了立案查处。

【监管执法】

“湿粉统一查”明确“六个一律”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梁少华在全市“湿粉统一查”行动现场表示,目前东莞已对湿米粉经营管理实施了一套更加严格的新政策,而且已经明确了“六个一律”,旨在更加严格地规范湿粉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强化湿粉类食品的监管执法,从而切实地保障广大市民的食品安全——凡无证生产(含小作坊)、无证经营(含经营商、分销商)湿粉类食品的,一律予以取缔;凡生产非密封包装湿粉类食品的,一律停产整顿;凡经营非密封包装湿粉类产品,一律责令现场销毁;凡未配备冷藏设施的湿粉类食品经营单位,一律责令停止经营;凡生产经营无生产日期、虚假标示生产日期、超保质期湿粉类食品的,一律立案查处;凡非法添加、滥用添加剂的,一律依法从严查处,直至吊销许可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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