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出台,专家热议 细化政策支持 促进民企发展
本期嘉宾: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姚华松
日前,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人社部、中国人民银行等六部门印发《关于支持民营企业加快改革发展与转型升级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从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强化科技创新支撑、完善资源要素保障、着力解决融资难题、引导扩大转型升级投资、巩固提升产业链水平、深入挖掘市场需求潜力、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改革创新等9方面提出38条措施,以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激发民营企业创新创造活力,带动扩大就业。
目前,民营企业已是创业就业的主要领域、技术创新的重要主体、国家税收的重要来源,也是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重要主体。东莞市民营经济从小到大、从弱到强,不断发展壮大,成为推动东莞市发展不可或缺的力量。如何支持民营企业进一步发展?东莞市民营企业应如何利用政策实现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本期“三人行”邀请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产业经济研究所所长陈及、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研究员胡敏、广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姚华松共同探讨民营企业发展之路。
细化政策支持,民企发展再次迎来契机
记者:如何看待此次国家出台《实施意见》支持民营企业的发展?
胡敏:《实施意见》将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大力支持民营企业转型升级、促进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政策导向进一步明细化、具体化,既着眼于当前化解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民营企业遇到的现实困难,又着力于产业链稳定增强民营企业的发展后劲;既从体制机制上破解民营企业发展中的各种长期困扰,又从政策设计上为民营企业开拓发展空间打开市场通道。
《实施意见》蕴含的政策举措极为丰富,形成了一揽子支持民营企业加快发展的“政策工具箱”,其最大的“含金量”在于政策创新,其最突出的亮点在于推进“实施”。切实将这38条具体举措贯彻践行和加快落地见效,就会最大限度地激发民营企业的活力和创造力,让我国民营企业在新发展阶段掀开崭新一页。
陈及:《实施意见》的出台符合当前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战略部署。民营企业在解决就业、创造税收、科技创新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高效低成本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新发展格局中,需要民营企业稳定并长期可持续发展。长期以来,对民营企业的激励政策出台了很多,但民企发展过程中的实际问题,例如中小企业融资难等,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在民营企业发展问题突出的情况下,需要国家层面的重视和切实可行的政策,引导并促进民企发展。
长久以来,在不具备很多国企的情况下,东莞经济发展很大程度依赖民营企业发展。在东莞支持发展民营企业具有更加特殊和重大的意义。东莞毗邻港澳,具备了承内启外的桥头堡作用,东莞应该加快利用国家层面的政策东风,切实解决好民企发展中的问题,抓住政策越快,支持手段越强,发展优势越大。东莞促进民营企业发展能够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发挥特殊的价值和优势。
姚华松:国家出台《实施意见》,我认为分量最重的是“支持”两个字。企业的转型升级是任何企业都会面临的问题。但在转型升级过程中,所需要的支撑部门、直接关联的职能机构与企业的所有制关系密切。一般而言,银行、信贷机构、大学、科研院所等与国有企业联系较为密切,相对于国有企业而言,民营企业转型升级遇到的阻力更大、难度更大。此外,新冠肺炎疫情对国有企业的影响相对小,对民营企业的影响相对大。所以,我认为《实施意见》的出台,既具有时效性,也是基于长期以来国企与民企之间存在的结构性差距而推出的重大举措。
构建公平环境,切实解决民企融资难
记者:您觉得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是什么?
胡敏: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主要还是融资难、融资贵,在技术创新能力方面存在不足,企业长远发展缺乏后劲等问题。在政策领域,对民营企业还或多或少存在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重要投资领域还存在不少准入门槛,需要为民营企业打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和更加便捷的营商环境。
东莞民营企业虽然具有很好的发展基础,但在技术创新领域尚有不少短板,支持其发展的核心在于提高企业技术创新水平,拥有更多的人才资源,同时在企业治理结构上还要强化适应高水平市场经济体制所要求的企业组织体系、企业制度体系。
陈及: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核心问题还是融资问题。深化改革,探索出一条有利于民营企业得到金融和融资市场支持的途径,才能够真正让民企做大做强。
对东莞来说,要创新金融政策和工具,优化营商环境,把支持民企发展的步子走得更大更快。随着新发展格局的构建,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但是竞争越激烈越能够体现企业价值,东莞应掌握这个有利时机,加快出台地方配套相关政策,补足短板,政策优惠、融资支持向民企倾斜,帮助民企扩大规模、升级技术设备、提升产品质量等。
姚华松:当前制约民营企业发展的突出问题,首先是观念与认识问题。一些政府部门对民营经济的重要地位在认识上依然存在偏差。其次是融资问题。民营企业在创业阶段对自筹资金的依赖性较强,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给予民营企业贷款的机会较少,大大降低了民营企业投资增长的速度,不利于满足民营企业发展规模扩大和技术开发对资金的需求。同时,不少中小民营企业存在自身素质不高、缺乏规范等问题,降低了其信用地位。第三,民营企业规模普遍较小,集约化程度较低,难以实现规模效益。此外,还存在经营方式粗放,产品档次较低、技术含量较低,高质量产品较少,产品附加值较低等问题。
所以,支持民营企业发展的关键,首先要彻底改变一些不合理的体制与制度设计,让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处于平等的发展环境。其次,在企业的规模化与集约化发展方面下功夫,构建创新能力强、带动就业能力强、抵御风险能力强的大企业。再者,在土地供给方面,适当向民营企业倾斜,给予他们一些土地出让、水电租金等方面的优惠,尤其是那些有发展潜力和产业辐射能力强的企业。
借助政策东风,夯实民企发展自身基础
记者:您觉得东莞应如何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东莞民营企业应如何乘政策东风,实现创新发展和转型升级?
胡敏:东莞民企要用好《实施意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大力推动开展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综合改革试点,支持试点地方先行先试、大胆创新,探索民营企业转型升级的有效路径和方式,梳理总结民营企业有效投资,激发潜在市场需求的经验成效,复制推广各地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先进做法。有系统的实施举措,又有成功范例引领,见微知著,见贤思齐,好政策就能见到真成效。
陈及:《实施意见》涵盖内容十分全面,关键是如何把支持民企发展的政策制度化、法律化、常态化、长期化。不仅是要在特殊时期看到民企的经济地位去支持民企发展,在经济运行情况好的时候也要重视民企的重要作用,形成常态化可持续的支持。
作为民企,要夯实自身基础,首先是在管理上向现代企业制度迈进,从粗放到精细,提高管理效率,形成具有优势的管理流程和组织架构,保障企业发展并规避风险。其次是经营机制上,要求机制灵活能够快速适应市场变化。企业要进一步利用大数据、互联网、人工智能等监测变化多端的市场需求并形成高效反馈,快速提供高质量服务。第三是提高产品质量,利用先进技术降本提质。“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形成后会加剧市场竞争,产品越优质,市场竞争力越大。
姚华松:结合《实施意见》,并针对东莞的民营企业发展实际,东莞需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增强自身的核心竞争力,提高抗风险能力。从外部环境看,政府要构建良好的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和鼓励发展各类服务机构,包括银行、法律、会计、投资、人才招募、融资、风险管控、市场预测与监测、科技研发、专利保护、信息化服务、智能化服务等方面,为民营企业良性发展提供足够养分。从内部经营看,民营企业自身要练好内功,在财务管理规范化、企业资信等级、产品结构等方面下足功夫,健全企业管理制度,实现企业科学管理。《实施意见》的颁布,在新的起点上为民营经济带来新机遇,东莞民营企业要乘政策东风,紧抓发展机遇,会有更好发展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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