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个月发生六起新能源汽车充电事故,东莞完善全市公共充电桩和充电站系统管理车主可查询“东莞充”就近充电
各镇街要强化充电站场事故警示教育
文/图羊城晚报记者文聪
自5月份以来,东莞发生了六起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事故,造成多台车辆损毁。目前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超过33500辆,如何能保障充电既安全又便捷呢?记者16日从市发改局获悉,该局已下发通知,一方面要求各镇街开展隐患排查和专项治理行动,一方面也将进一步发挥“东莞充”平台功能,满足广大新能源车主日常充电需要。
电动汽车充电中发生自燃
5月8日14时24分,塘厦镇一辆电动汽车在充电桩处充电时突然自燃,现场滚滚浓烟直冲天际。通过监控视频可以发现,从冒烟到燃烧,仅仅不过三分半钟。消防部门在接警后,迅速赶赴现场扑灭大火,所幸灭火及时,未造成人员伤亡,但自燃车辆及周边的几辆车都被烧成骨架。
8月27日,万江汽车总站东能公交充电站发生短路事故,而这是自5月份以来,东莞发生的第六起新能源汽车充电领域事故。据市发改局介绍,前五起事故涉及塘厦、常平、厚街、横沥、东城五个镇街,均为纯电动物流汽车在充电过程中发生自燃,所幸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导致上述事故发生的车辆,都是2015年前后生产的轻型纯电动物流面包车,根据消防部门事故调查分析,主要是电池问题造成车辆自燃。
对于事故处置情况,消防部门明确指出,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发生自燃时,泡沫、干粉等灭火方式难以奏效,需在断电的情况下用水灭火;同时,正确的应急操作应是第一时间疏散现场人员,拨打119并切断充电站场电源。各镇街(园区)要强化队伍建设、设施保障和技术支撑,全面提高应急响应能力,切实降低事故伤亡和财产损失。
市发改局在通知中提出,各镇街(园区)要强化充电站场事故警示教育,坚决落实充电站场完成验收等有关手续,对发现未验收即投运的充电站场,要及时依法依规予以处置。
车主可查询平台就近充电
据统计,截至今年7月底,东莞市的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过33500辆。加上国家对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的持续,路面上的新能源汽车将越来越多,车主们对公共充电桩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我们将参照先进城市的经验,进一步发挥‘东莞充’平台关于充电设施安全管理的功能,利用信息化提高事故预警能力和水平。”市发改局称,为进一步完善全市新能源汽车公共充电桩和充电站的系统管理,满足广大新能源车主日常充电需要,该局微信公众号已上线了“东莞充”平台,为广大用户提供新能源汽车充电站就近定位服务。
羊城晚报记者16日查询看到,通过手机进入微信“东莞充”平台,完善个人资料后,只需点击界面上的“我要充电”,就能实时看到周边各个充电桩的相关信息,包括充电桩的地址、充电桩数量及空闲数量。
市发改局表示,截至7月底,入驻“东莞充”平台的企业一共有64家,其中已完成对接48家,建成充电站超186座,有5137台充电桩正常运行,可以为全市新能源汽车充电提供重要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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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不得阻挠业主合法安装充电桩
羊城晚报讯记者文聪报道:家住万江的陈先生此前想在自有产权的车位旁边安装一台充电桩,但却遭到了小区物业的反对。针对个人安装充电桩的诉求,市发改局明确回应称,在符合相关条件的前提下,物业服务企业不得阻挠充换电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
陈先生是万江信鸿澜岸花园小区的业主,他购置了自有产权车位,“出于省钱和环保角度考虑,我想买辆新能源电动汽车,但最大的问题是,小区物业不让安装充电桩,所以充电非常不方便。”
对于陈先生的烦恼,市发改局有关人员说,根据《东莞市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建设运营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于占用固定车位产权人或长期承租方(租期一年及以上)建设居民区充换电设施的行为或要求,业主委员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管理单位)原则上应同意并提供必要的协助。
市发改局表示,物业服务企业必须配合业主或其委托的建设单位,及时提供图纸资料,积极配合并协助现场勘查、施工,不得阻挠充换电设施的合法建设需求。因此,原则上物业公司必须配合协助业主合理的充电桩建设安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是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业主可将充电站具体报装方案的情况向该局反映并申请协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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