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出行公示《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司机归还物品应给予合理费用

东莞日报 2019-06-14 10:44

本报讯坐个网约车丢了钱包,网约车司机归还钱包该不该收取路费?贵重物品遗落网约车内找不回来了,网约平台该不该负责任?针对网约车“找回东西难”问题,6月11日,滴滴出行公示了《网约车物品遗失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意见稿从平台客服协助流程、遗失物品价值分类,以及乘客、司机的权利与义务,对遗失在滴滴网约车上的物品处理做了相应规定,平台、乘客、司机各方的权利与义务都更加明晰。这也是国内网约车行业首个针对遗失物品的管理办法。记者了解到,该意见稿明确了“司机归还物品时,乘客应给予合理费用”。根据意见稿,乘客因自身疏忽导致物品遗失的,应尽量自行领取物品。如无法自行领取,可用虚拟号联系捡到物品的司机,协商送还方式、时间、送还物品的合理费用,如,保管费、乘客承诺的奖励、运输费等。

滴滴出行透露,近几年来滴滴客服收到的“找东西”需求开始激增。数据显示,东莞今年第一季度遗失物品报失量为10455件,平均找回率为67.7%,仍有32.3%的物品没有被找回。滴滴出行方面透露,客流量大,车辆移动快速,拼车车内环境复杂是物品难以被找回的主要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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