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财政局发布东莞市1至4月财政收入情况通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35亿元
本报讯日前,市财政局发布了东莞市1至4月财政收入情况通报,2019年1月-4月,东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35亿元,增长1.5%。
什么是一般公共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按主要税种划分包括税收收入,例如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以及非税收收入。
1至4月,东莞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4.35亿元。其中,税收收入194.74亿元,增长0.69%,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83.10%;非税收入39.62亿元,增长5.70%,占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例为16.90%。在东莞市13个税收项目中,5个项目实现了增长,包括增值税、土地增以及印花税等。非税收入中,增收较多的是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增收11.21亿元;减收较多的是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减收9.33亿元。
从镇街(园区)来看,2019年1至4月,全市各镇街(园区)市级税收收入累计完成193.19亿元,同比增长0.37%。其中,19个镇街(园区)地方税收收入实现正增长,增幅最高的5个镇街(园区)是:谢岗(55.30%)、厚街(31.96%)、凤岗(19.49%)、万江(18.44%)、石龙(15.76%)。而地方税收收入降幅较大的5个镇街(园区)是:麻涌(-39.07%)、大岭山(-12.56%)、洪梅(-11.89%)、松山湖(-11.58%)、大朗(-10.57%)。
从全省财政收入情况来看,2019年1至4月,广东省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共4453.13亿元,增长5.81%。东莞市1-4月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幅在全省21个地级市中排名14,珠三角九市中排名第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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