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养犬现象多见 规范养犬已迈出坚实步伐 建立犬类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东莞日报 2019-06-06 10:57

编者按

近日,市司法局发布《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的时间持续到6月30日。作为今年市人大立法计划之一,《意见稿》的诞生标志着东莞市在规范养犬道路上迈出坚实一步。为收集更多社会意见,助力完善《意见稿》,本报今起推出系列报道,剖析东莞市养犬管理现状,听取各方意见建议,为东莞市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和城市精细化管理,不断提升市民文明素养添砖加瓦。

养犬给一部分人带来生活乐趣,但犬吠扰民、咬人伤人、破坏环境等问题也逐渐暴露。由于犬类管理法律支撑不够等原因,东莞市犬类管理短板日益凸显,养犬规范管理已十分迫切。近日,《东莞市养犬管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意见稿》)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为东莞市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养犬人负责,社会大众参与”犬类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打下坚实基础。

法律支撑不够

管理短板凸显

不文明养犬行为屡见不鲜。对于《意见稿》的出炉,不少群众觉得很及时,也希望能尽快完善执行。

《意见稿》向公众公开征求意见,标志着东莞市在规范养犬行为的道路上迈出了坚实一步。市公安局在《意见稿》的起草说明中称,东莞在养犬管理方面主要依据广东省1992年颁布实施、1997年底修订的《广东省犬类管理规定》,距今已有20多年,许多条款已与实际不符。《治安管理处罚法》和即将颁布的《广东省爱国卫生工作条例》虽然也有涉及犬类管理的罚则,但这三部法律法规都是普适性规定,不能完全满足东莞市犬类管理的实际需求。

市农业农村局提供的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全市犬猫狂犬病疫苗注射数分别为8.36万只次、9.12万只次、10.18万只次,但其中有部分犬猫一年免疫两次,还有犬猫没有参加免疫,因此全市犬只数量、犬只分布、免疫情况等目前无法确切掌握。

与此同时,由于上位法缺少养犬人责任义务规定,导致养犬人管理失范,犬类咬伤抓伤情况逐年上升。东莞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狂犬病暴露预防处置门诊登记监测数据显示,2016年、2017年、2018年1至11月,被狗、猫等温血动物咬伤、抓伤等而就诊的病例分别为8.4万人次、10.3万人次、10.9万人次。可见,近3年全市狂犬病暴露人数呈逐年上升趋势。从市公安局接到的涉及养犬违法警情看,2014年4944起,2015年5072起,2016年5328起,2017年6327起,2018年10707起。

市公安局参与《意见稿》起草的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犬类管理法律支撑不够,部门职责不清,管理抓手不足,处罚手段有限,违法成本低廉等原因,东莞市犬类管理问题日益凸显,群众反响强烈,社会各界对犬类立法的呼声日渐高涨,因此迫切需要结合东莞市管理工作实际,细化养犬防疫措施、划定养犬管理区、明确禁养犬类、规范养犬行为等,并在此基础上,细化甚至创设符合东莞市实际的罚则,以增强法律条文可操作性,满足东莞市实际需求。

多方参考数次修改养犬管理条例有了草案

今年2月,《意见稿》第一稿完成,此后,数次征求各级各有关部门及立法专家意见,并前往省内外进行调研,经过多次修改,《意见稿》才向社会公开。

据介绍,《意见稿》的起草参考全国多个城市的有关条例。

目前,《意见稿》规定了养犬管理立法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管理原则;明确了相关行政职能部门、物业服务企业、村(社区)等的养犬管理职责;细化了养犬人义务以及携犬外出行为规范,确立了养犬登记、变更、注销制度以及途径,建立了犬只强制免疫、伤人犬只强制医学观察制度。

上述有关负责人表示,希望通过立法,推动东莞市建立养犬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建立“政府领导、部门监管、养犬人负责,社会大众参与”的犬类管理共建共治共享新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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