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安警方破获电信网络诈骗大案 专找“白富美”交友婚恋获取信任设陷阱诈骗钱财1700多万元
昨日,长安警方向媒体通报,历时近10个月,长安公安分局经过缜密侦察,破获一宗特大电信网络诈骗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0人,涉案金额达1700多万元。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群众报案
牵出网络诈骗团伙
2018年8月20日,被害人贺某花到长安派出所报案,称其被人以网络投资的形式诈骗34万元。接报后,长安公安分局迅速成立专案组,经过数月缜密调查,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朱某林等人以长安镇一写字楼为窝点,以新某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为掩护,从事电信网络诈骗活动。
专案组迅速行动,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朱某林(男,22岁,东莞虎门人,长安窝点负责人、总监)、陈某云(女,28岁,虎门人,新昌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等10人。
“由于案值特别大,分局领导高度重视,成立专案组,开始侦查。”长安公安分局反诈骗专班民警廖文育说。
经调查,犯罪嫌疑人乐某新于2014年开始成立“鑫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后来又先后成立“正某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新某鑫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法人代表是何某显,股东多人。这几家公司利用“英凯”“安实”等虚假投资平台,诱骗被害人投资,称可通过平台投资炒作黄金、白银、原油等产品,实则将被害人资金转入嫌疑人账户进行侵吞瓜分,然后制造被害人投资失败的假象,对被害人实施诈骗。
假借婚恋交友
专找“白富美”下手
根据专案组调查,该团伙利用QQ、微信等聊天工具,在一些婚恋交友网上物色一些有一定资金能力的陌生人(以35-40岁的中年女子为主),并加为好友。然后,与被害人发展成网上情侣、师徒等亲密关系。取得被害人信任之后,通过低调炫富以及灌输投资理念等手段,诱骗被害人根据他们的“指导”,在其团伙使用的“英凯”“安实”等虚假投资平台进行“投资”,制造被害人在某平台炒黄金、白银、原油的假象,诱骗被害人重仓、全仓频繁操作,致使被害人大量亏损手续费和本金,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
实际上,被害人的资金并没有进入某平台投资相关产品,而是由犯罪嫌疑人之一的卢某玲搭建的“英凯”“安实”等虚假平台,通过虚拟盘给客户操作,资金直接进入这些非法平台合作的第三方通道。卢某玲等人实际进行的是和被害人“对赌”,被害人亏损的钱直接归卢某玲团伙,被害人要取回本金,也是由卢某玲团伙通过资金通道转账给被害人。整个过程,被害人资金完全由非法平台方和资金通道方,按照卢某玲团伙的要求进行流转。
“我们通过摸排后发现,在长安一写字楼内,有一个以朱某林为首的窝点,通过投资名义,在网上有针对性地找一些40岁左右在婚恋网上的被害人,因为这些人都有一定的资金基础。”廖文育说。
搭建虚假平台
诈骗1700多万元
经办案人员核实,“安实”“英凯”等平台不具有经营期货、证券的资质,属于非法平台,只是虚假的、用来诈骗的作案工具。经查询,这些平台已无法登录。
经调查,该团伙自2014年初至今,先后在虎门、南城、厚街、长安一带设立窝点从事诈骗活动。时间长窝点多,团伙工作人员超过60余人,建立了“新某鑫管理群”“新某鑫实业管理群”“金乾战队”“火箭战队”等多个微信联络群。经核实,自2018年4月1日至2018年8月19日期间,该团伙的诈骗总额达1728.35万元。
“从我们抓获嫌疑人开始,历时近10个月,已查明被骗的被害人超过120多人,涉及的金额是1728.35万元。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冻结涉案犯罪嫌疑人账号16个,冻结总金额95万余元。”廖文育透露。
“我们专案组下一步将追查"安实""英凯"等非法平台的实际控制人并依法处置,并将采取网上追逃和集中追捕等措施全力追捕其他涉案犯罪嫌疑人,同时也敦促他们尽快投案自首争取从宽处理;此外,因该案涉及的被害人众多、超200余人,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将加大力度通过资金流分析、平台数据、聊天记录等资料,充分利用各情报数据平台分析研判查找被害人,开展调查取证工作。同时也呼吁相关被害人尽快到当地公安机关报案,为下一步惩治犯罪和退赃提供依据。”廖文育说。
/案情揭秘/
内部保密措施严格
层层瓜分非法所得
据廖文育介绍,该团伙先后开设多个窝点,包括虎门、厚街、长安、南城,整个团伙各层级涉案人员60余人。
“他们在人员架构方面分为五个层级:顶层为总经理(卢某玲)、董事长(乐某新);第二层为总裁(何某显);第三层为总监(卢某思、周某侠、朱某威、朱某林、刘某强);第四层为业务经理(杨某强、田某燕等人);第五层为业务员。各层级的获利计算方式不一,并有严格的考勤制度、处罚措施和保密制度。要求所有成员不允许用自己的微信、QQ联系被害人,必须使用作案专用的非实名认证的微信和QQ号,不允许向外透露自己具体的工作地点,离职必须保密并且收回作案微信QQ等。检查手机,删除所有相关诈骗的资料等等。
他们还建立了微信群,每天通报各窝点各业务员诈骗资金情况、如何应对公安机关检查、如何处理被害人投诉以及其他相关诈骗的情况。”长安公安分局反诈骗专班民警廖文育介绍。
专案组经对被害人贺某花、张某维等人的资金流向进行调查发现:在张某维被诈骗案中,其通过网银将资金转入“投资”平台账户。经调取银行流水发现其资金通过“易宝支付”“迅付支付”“杉德支付”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进入“恩施海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枣庄郎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优某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濮阳市天某互动计算机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定州亚某商贸有限公司”等公司账户,然后再不等额、不定向转入众多分散的私人账户,资金由此被打乱,最后资金流转至嫌疑人卢某玲、卢某思、何某显、吴某胜、何某强等人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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