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桃木”是指材质还是颜色? 消费者收到的家具材质与约定不符,经消委会调解获部分退款
信息时报讯 (记者 成小珍 通讯员 穗消宣) 购买家具时约定的材质是胡桃实木,收到货发现货不对板,商家却表示“胡桃木”是指颜色,消费者该怎么办?记者近日从东莞市消委会获悉,因买卖双方对“胡桃木”字眼理解有分歧,加上缺乏充足的证据证明商家虚假宣传、故意混淆材质进行销售,该消费纠纷很难认定构成欺诈,只能协商进行部分退款。
据了解,2018年6月16日,消费者熊女士在东莞市厚街某家具经营部购买了8万元家具。购买时,她与商家约定,家具材质为胡桃实木。后来收货时,熊女士发现,家具为中纤板材质,认为货不对板,要求商家赔偿。
熊女士称,没有进行家具材质的检测,但通过检查可以发现家具是夹板贴皮,而且当时商家提供的销售单据上备注栏注明是“胡桃木”。对此,商家却另有说辞,称消费者当时是现场选好家具,现场所有家具都是正品,但就材质来说,部分是实木,部分是夹板材质,而单据备注栏中注明的“胡桃木”是指颜色,并非材质。商家还表示,本次产品都是根据消费者的订单规格、数量提供的,不存在欺诈消费者。
双方自行协商不成,消费者向东莞市消委会厚街分会投诉维权。因双方对销售单注明的“胡桃木”字眼理解有分歧,经厚街分会调解,商家同意退还消费者36000元,消费者表示接受。
对该投诉案例,东莞市消委会厚街分会表示,双方对“胡桃木”字眼理解有分歧,商家将其理解为颜色,消费者将其理解为材质,但由于缺乏充足的证据证明商家虚假宣传、故意混淆材质进行销售,所以很难认定构成欺诈,只能协商进行部分退款。
消委会提醒
购买家具请留意这几点
●确定所选择的商家是否具有营业执照等相关合法经营资质。
●选择技术成熟、售后服务网点、多口碑好的厂商。
●签订家具销售单时认真核对家具的品名、型号、规格、数量、价格、颜色、材质、交货方式、交货时间,尤其是类似本案的材质约定必须清晰。
●认真验收,确定没有问题后再签收。
●保存好发票和销售单等相关的材料,以便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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