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服发放7天内可无条件退换
日前,东莞市教育局与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了《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信用约束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记者获悉,今年9月1日起,东莞中小学生校服供应企业的信用将受到约束管理,校服自发放之日起7天内应当无条件进行修理、更换、退货。
《细则》明确,采用招标模式采购校服的学校,应选择教育行政部门公示的信用良好的中标校服名库内的企业供应校服;采用市场化模式采购校服的学校,由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生产和流通领域的产品进行检查,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其反馈的信息及时向所有中小学校公布。另外,东莞市教育行政部门与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实现校服供应企业信用信息实时共享和交换。市教育行政部门定期通过官方网站对外发布校服供应企业信用信息,并抄送至全市各中小学校。
信息时报记者 段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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