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特大红油走私案开庭 两主犯偷逃税款超3亿元 连审两天,49名涉案人员形成一条完整的走私红油产业链

东莞时报 2019-05-22 17:24

5月20日,东莞特大红油走私案在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全媒体记者 蓝业佐 摄

5月20日至21日,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黄某成、凌某标等49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案。因利润高昂,49名被告人在短短一两年内逐渐形成走私红油产业链,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偷逃巨额税款。其中,主犯黄某成和凌某标在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间,二人偷逃税款均超过1.5亿元。

检察机关指控称,2017年5月起,被告人黄某成利用熟悉香港成品油供应商的便利条件,与被告人凌某标商定二人共同出资,为走私船舶提供香港成品油赊购赊销服务,从中赚取差价。2017年8月起,被告人雷某坤与黄某成、凌某标等人共同出资,为各走私船舶提供走私成品油赊购赊销服务。2017年2月起,被告人陈某文等5人先后参股购买粤港澳流动渔船,从香港油趸购买红油并偷运入境销售,走私利润按股权比例分配。在陆续出资购买船舶参与走私红油的被告人中,不乏各个轮船的机长、业务、大副、轮机等等。还有部分被告人在惠州龙门、广州花都等地建立多个红油脱色点进行走私活动。其中,2017年5月至2018年4月间,黄某成参与走私红油63640.75吨,白油480吨;2017年6月至2018年4月间,凌某标参与走私红油63531.75吨,白油480吨。经海关关税部门核定,该二人偷逃税款分别为158449921.34元、158190556.42元。

检察机关认为,黄某成等25名被告人无视国法,从香港偷运货物入境,偷逃国家税款;郑某镛等22名被告人单独或结伙直接向走私人非法收购走私进口的货物,偷逃国家税款。47名被告人均已构成走私普通货物罪。被告人田某伟明知是走私犯罪所得,仍通过收购、销售等方式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被告人黄某洪以设立或注销银行账户、支取现金等方式,协助近亲属转换或转移与其财产状况明显不符的财物,2名被告人其行为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庭审中,公诉机关按法定程序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在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充分发表了意见。被告人亲属及各界群众代表、媒体等旁听了庭审。该案将择期宣判。

/揭秘/

红油走私链条:从源头供货到销售,环环相扣

49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从“源头供货”,提供香港成品油赊购赊销服务,到购买粤港澳流动渔船偷运红油入境,到车队运输成品油,多地设立立红油脱色点,再到购买走私红油,构成了一条环环相关联的“红油走私链条”。此链条中的涉案人员,黄某成等49人均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其中,既包括望风人员,也包括负责跟车过磅的人员,几乎“无一幸免”。

站在“红油走私链条”源头的是被告人黄某成与被告人凌某标。2017年8月起,被告人雷某坤也参与到“源头环节”,为各走私船舶提供走私成品油赊购赊销服务。

“红油走私链条”第二个环节是,用走私船偷运红油等入境。2017年2月起,被告人陈某文、钟某培等人先后参股购买粤港澳流动渔船惠澳3240船、惠澳3241船、惠澳3339船等,从香港油趸购买红油并偷运入境销售,走私利润按股权比例分配。被告人钟某培除参与上述船舶走私成品油之外,自2017年10月起,先后参股购买或托管惠澳3240船等8艘船舶,并操纵上述船舶从香港走私红油入境,到达本市中堂镇吴家涌码头或麻涌镇漳澎码头。

梅某春、辛某欧系博运268船轮机长、水手,2018年1月至案发驾驶该船从香港走私成品油入境,二人也成涉案人员。走私成品油入境后,也有运输车队参与其中,被告人龚某立系从事成品油运输车队的老板,被告人蔡某、余某蓬分别系该运输车队队长、财务人员。

非法设立红油脱色点为“红油走私链条”第三个环节。被告人郑某镛、李某林在惠州市龙门县麻榨镇非法设立红油脱色点,购买走私红油进行脱色,然后在国内销售。被告人龚某斌、被告人常某文都在广州市花都区非法设立红油脱色点。最后一个环节是购买销售,流向市场。卢某锐、钟某池等多人都有向钟伟培等人购买走私红油。

/庭审现场/

被告人当庭翻供,检察官连发8问将供述做实

5月20日、21日,被告人黄东成等49人涉嫌走私普通货物罪一案的庭审整整持续了两天。虽然在人数上处于绝对“劣势”,但庭审现场控辩双方依然展开了激烈地交锋,检察官丝毫不落下风。

“我想提醒被告人凌某标,你现在对犯罪事实的供述,虽然只多了"据推测"三个字,却完全改变了侦查阶段的供述内容。你签署了《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告知书》及《认罪认罚具结书》,但你现在的行为不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我现在再次对你进行询问,请你如实回答,烦请书记员认真记录。”在法庭调查阶段,被告人黄某成的辩护律师在询问时,引导被告人当庭推翻了侦查阶段的供述。检察官敏锐地洞察到了辩护律师的心思,当庭连发8问,立即将被告人凌某标的供述做实。

第一天的庭审,从上午10点一直持续到晚上19点40分。由于持续时间长,庭审现场也出现了较为有趣的一幕:晚上19点,辩护律师一方传递的话筒的电池电量完全耗尽,但是由于控辩双方交锋已进入白热化阶段,不少律师等不急更换电池,“扯开”嗓子开始发问。所幸这种情况没持续多久,19点40分,因两名年龄较大的被告人身体不适,法庭宣布休庭。

/知多D/

什么是“红油”?

所谓“红油”,其实是指添加了红色染料的柴油,专供香港的工厂、船舶作为燃料使用,由于是免税供应,价格较低,所以就有不法分子把这些“红油”走私到内地,脱色处理“白油”后销售牟利。

长期以来,东莞市边防支队一直致力于打击偷渡走私等跨境犯罪,曾破获多起“红油”走私案件。5月21日,记者从东莞市边防支队了解到,走私“红油”最大的危害是扰乱了正常的油品市场秩序,另一方面,“红油”属于工业燃料用油,含硫量高,同时用了化学原料进行脱色,燃烧起来不仅废气排放超标,还极易腐蚀车辆发动机。

新闻推荐

阴天间多云,气温重回2字头

清晨,云雾中的东莞第一高楼东莞时报记者陈栋摄昨天天气特别舒服,记者早上起来关了冷气打开房间门,居然没有热浪扑面而来,几乎...

 
相关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