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积分入学5月27日开始申报 6月10日截止,7月1日至7日积分公示
东莞时报讯期待已久的东莞2019年积分入学将于5月27日10:00正式开始申请,网上报名时间持续至6月10日17:30,6月28日网上确认。需要提醒的是,今年全面推行网上确认,不用到新莞人服务中心现场确认。
根据安排,今年提供的积分入学学位(含公办学位和民办补贴学位)至少有16万个。
/适用对象/
必须同时符合申请人、积分方条件
申请人(学生)必须具有正常学习能力,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含香港和澳门户籍),符合相对应年龄。申请小学一年级的必须年满6周岁(即2013年8月31日及以前出生);申请小学二至六年级,必须在满6周岁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基础上,符合相对应的入学年龄;申请初中一年级的必须是小学应届毕业生,不设年龄限制;申请初中二、三年级的必须是与原就读年级相衔接的在读生,不设年龄限制。注意:已在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不能申请留级重读。
积分方(即申请人的父或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必须是中国非东莞市户籍公民(含香港和澳门户籍);持东莞市有效《广东省居住证》或在东莞市依法办理居住登记(港澳居民:在东莞市依法办理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或持本市有效《港澳居民居住证》);在本市就业或经商。
需要注意的是,拥有台湾身份证、外国国籍以及父母双方是东莞市户籍的非东莞市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不属于积分制入学政策适用对象。
/申请地选择/
积分方服务地或申请人父母居所所在镇街
网上报名时,只能在积分方服务地所在镇街或申请人父母(含申请人)在东莞市拥有产权清晰的自有居所所在镇街(二选一)作为申请地,提出积分入学申请。
如果申请人不按规定选择申请地,提供不了相关佐证材料的,在资格确认时会被取消申请资格。申请人在网上确认提交申请后,原则上不可变更申请地。
/积分方式/
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
积分入学的总原则是:父母双方不交叉或累计积分,只选取其中一方积分(居所房产信息、房屋契税和计划生育积分项目除外)。
如果父母中一方是东莞市户籍,另一方是非东莞市户籍的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只能以父母中非东莞市户籍的一方作为积分方进行申请和积分。
民办学位补贴“先交后补”
通过积分制入学方式被录取,但未能被安排至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随迁子女,可享受民办学位补贴。上述学生入学,须自行联系申请地的民办学校,按“先交后补”的方式,先由申请人按民办学校的收费标准缴纳相关费用,开学后按照标准返拨相应的经费补贴。具体学位补贴的数量由各镇街公布。
补贴标准及补贴方式,按《东莞市异地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积分制入学民办学位补贴暂行办法》的规定执行。
提醒:2016-2018年已享受民办学位补贴的随迁子女,可重新积分申请公办学校;但在同一学段同一申请地民办学校就读期间内,不接受学位补贴档次调整申请。
/时间节点/
网上报名
5月27日10:00-6月10日17:30
申请人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录入相关信息,以及上传相应佐证材料的电子照片。网上报名一人一号,以申请人(即学生)的身份证号码依据,不能重复申请。
网上报名有两个渠道,一是手机微信版:关注“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微信号dg-jyj),点击“积分入学-网上报名”栏目;二是电脑版:https://jfrx.dgjy.net/。网上报名渠道目前暂未开通,5月27日正式上线。
需要提醒的是,申请人在报名系统上确认提交申请后,除审核部门提出要求外,不能再进行信息修改或资料补充。因此,申请人和积分方在积分入学网上报名前最好登录东莞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或“东莞市教育局”微信公众号“积分入学”专栏,认真阅读相关的政策、各审核部门制定的评分指引,全面、详细了解各积分项目所需的材料、评分标准以及审核要求等。如有疑问,及时与审核部门联系。(网站链接:http://www.dgedu.gov.cn/dgjy/2019jfxz/list.shtml)
家长可以参考预报名表的信息和项目,提前了解要填写的内容以及提交的资料,提前做好准备。
积分查询
5月27日-6月19日
申请人在网上提交报名申请后,可登录“积分入学报名系统”,查询个人积分。由于项目审核进度不一,申请人可不定期登录系统,陆续查询项目评分结果。
复核申请
6月24日12:00前
申请人对评分结果有异议的,可根据相应项目的复核指引,进行网上或到部门现场复核。复核申请时间截至6月24日上午12:00,为避免复核扎堆,建议申请人在小项积分公布后,如有异议尽快提出复核申请,不要全部等到最后一天复核。
网上确认
6月28日17:00前
申请人对申请资格和积分分数的审核无异议后,须尽快进行“网上确认”。注意:今年全面推行网上确认,不用到新莞人服务中心现场确认,网上确认时间截至6月28日17:00,不按时确认的,将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积分公示
7月1日-7日
各镇街教育部门按照申请人的积分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序,并向社会公示申请人的积分和排名。
志愿修改
7月2日-3日17:00前
积分排名公示后,如个人申请人需对填报的志愿进行修改,可于该日期内自行登录系统进行志愿修改。
学位安排
7月8日-12日
各镇街教育主管部门根据申请人的积分、排名、填报的志愿以及学位供给情况进行学位安排(包括公办学位和享受政府学位补贴),并做好通知录取工作。注意:由于民办学位补贴需要家长先自行联系申请地的民办学校,开学后才给予学位补贴,建议各家长在申请积分入学的同时,结合实际联系民办学校,做好“两手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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