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朗镇委中心组学习《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 带头贯彻严格执行 确保《条例》在基层扎根
本报讯5月13日,大朗镇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会议,传达、解读了《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大朗镇委书记谢锦波,镇委副书记、镇长张拔海等参加了专题学习会。
会上,参会人员纷纷畅谈了认识和贯彻举措,表示将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领会《条例》的具体内容和精神实质,带头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确保《条例》在基层扎根。
大朗镇人大主席陈慧娟表示,近年来,镇党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在人员、经费等方面都给予了镇人大大力支持。接下来将结合人大工作实际,规范人大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进一步加强规范化建设,在人大行使决定权、监督权、任免权的过程中,抓好向镇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同时,发挥好人大在人事任免过程中的优势,及时听取、收集和反映人大代表、人民群众对拟任人选的意见,及时向镇党委报告,作为党委决策参考。
镇委委员何善通表示,《条例》的贯彻落实关键在于抓好学习培训,要紧密结合自身实际,细化落实措施,同时加强组织领导,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请示报告工作。接下来,将在认真贯彻执行中进一步提高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镇委委员李柱焜表示,《条例》的出台充分彰显了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决心。作为党员干部,要提高政治站位,带头贯彻落实《条例》的各项规定,要在落实中体现对党忠诚、体现责任担当、体现执行力,切实抓好基层党组织的学习贯彻工作,通过紧抓“三会一课”制度、主题党日活动的执行,确保《条例》在基层扎根。
副镇长叶卓辉表示,要把贯彻执行《条例》作为衡量党员能力水平的标尺,更加鲜明地树起履职尽责导向。把请示报告和履职尽责统一起来,既牢记授权有限,该请示的必须请示,该报告的必须报告,又牢记守土有责,该负责的必须负责,该担当的必须担当,在一级对一级负责、层层抓落实中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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