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文明施工频频导致停电 供电部门呼吁共同保护电力设施

东莞日报 2019-05-13 16:21

本报讯5月9日下午,东莞东城一处两回路10千伏供电线路遭外力施工破坏,位于余屋社区一带的居民和工业用户遭受停电之苦。供电部门呼吁,请一定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谨慎施工。

据了解,当天15时04分,峡口站某10千伏线路跳闸失压,南方电网广东东莞城区供电局紧急出动,发现在东城余屋社区春晖学校对面的路面上,某施工单位在进行作业时,对高压电缆的警戒标识熟视无睹,将该区域供电线路挖断,造成位于余屋社区部分居民和工业用户停电的恶劣影响。

东莞城区供电局立即组织人员赴现场开展抢修复电,为尽快降低停电影响,该局采取紧急转供电措施,于当天18时左右,恢复了所有受影响客户供电。

“近半年来,城区供电线路已3次被同一施工单位挖断,导致供电设备出现故障跳闸。”东莞城区供电局安全监管部相关负责人介绍说,电缆被外力破坏后,修复难度特别大,需要耗费大量抢修时间,导致部分用电客户无辜受牵连。

供电部门呼吁,希望各施工单位勿置社会公共安全于不顾,请一定要文明施工、安全施工、谨慎施工。同时,东莞供电局郑重提醒各施工单位,挖断高压电缆是一个极其危险的行为,不仅危及施工人员自身的生命安全,还可能引发更严重的伤害事件,同时会造成周围用户的生活不便、经济损失等严重、恶劣影响。

延伸阅读

过去4年电力设施被破坏233起

近年来,外力破坏危害电力设施安全、稳定运行的事件时有发生。据不完全统计,2015年至2018年,东莞由于工程施工,造成的电力设施破坏233起,共导致110千伏及以上线路跳闸13次,10千伏公用线路跳闸212次,合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千万元。

近日,东莞市出台《东莞市电力设施保护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办法》明确,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非法占用电力设施建设项目用地、输电线路走廊或者电缆通道等6种危害电力设施建设的行为,以及围闭、损毁电力设施,封堵巡查道路等8种危害电力设施的行为。其中,第三十一条规定,未经批准或者未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在电力设施保护区内进行爆破或者其他作业,危及电力设施安全的,由电力行政主管部门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责令停止作业、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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